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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間裡只有三個人,做為“主人”的李懇,一個身穿西裝手裡拿著豬蹄正在啃著的胖子,一個戴著墨鏡正就著米飯吃回鍋肉的年輕人。
“看來四海飯店真正的老闆來了。”
戴著墨鏡的男子放下筷子,將頭部微微抬起正巧對著李修傑。
這種情況下還戴著墨鏡,不是自以為是裝酷就是有特殊的原因,李修傑不由多看了對方一眼,再聯想到對方律師的身份和敏銳的聽力,已經猜到了對方的身份。
這一面見的值了。
“哥,你來了。”
李懇起身講道,對於李修傑的感情非常好,把他當成了自己的大哥。
正在啃豬蹄的胖子急忙用餐巾擦了擦手,向李修傑伸出去講道:“您好,我是弗吉,你的律師,非常樂意為你服務。”
李修傑盯著弗吉油乎乎的手皺了下眉頭。
弗吉也意識到了這點,尷尬地將手收了回來。
“您好,我叫馬修·邁克爾·默多克,你可以叫我馬特。”
馬特起身講道,並伸出了手。
果然。
李修傑確認對方的身份後面帶微笑地伸出了手:“我聽懇提起過你,你幫了我很多忙,非常感謝你。”
“客氣了,那隻不過是我的工作而已。”
馬特說話的時候溫文爾雅,和夜裡換了身裝束時完全不一樣,
“李總,我聽說了非常多關於你的事蹟,非常敬佩你,能為你服務是我的榮幸?”
“是嗎?
不過,我想你所聽到關於我的事情很多時候都被誇大了,甚至是虛構出來的。”
李修傑謙虛地說。
“至少這個街區因為你而變的很好,是整座城市犯罪率最低的地方。”
馬特誠懇地說。
“那都是朋友們給面子。”
李修傑呵呵一笑,
“快點坐下來吃飯吧。
懇,不是我說你,你怎麼就弄這倆菜,快點再多弄幾個來。”
“李總,不用那麼麻煩了,回鍋肉是我最愛的菜,而且我已經吃好了。”
馬特微笑道。
弗吉在一旁興奮地說:“沒錯,豬蹄是我的最愛。”
話音微頓又罵了一句,
“d,真搞不懂美國人把這樣的美食扔掉,難道不知道是罪過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