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氣,說:“你的想法是不錯的,但你覺得在一個農民佔絕大多數且還有很多人食不果腹衣不蔽體的國家,這些現實嗎?”
蕭雅皺眉說:“學長你這麼說是看不起農民嗎?”
周文嘆道:“我怎麼會看不起農民呢?我是為中國農民所受的苦而難過!‘千古興亡多少事,興,百姓苦,亡,百姓苦’!這百姓指的是什麼人?不就是農民嗎?歷朝歷代,農民都是弱勢者,偏偏又是最大的一個政治群體,誰要想改朝換代都必須依靠他們!但改朝換代的帝王們有哪一個不是在利用完農民達到自己的政治目的後就拋棄了農民?區別只是盤剝程度的輕重而已!弱勢者還是弱勢者!而農民固有的弱勢又消弱了他們的後代在包括入學、入仕等諸多方面改變自身弱勢的努力,於是,長此以往,弱者更弱,終至於萬劫不復!當然,除了農民,我們目前的社會還有很多弱勢者,包括城市裡的破產者、工廠的工人、手工業者……”
第二章 東吳人傑 二(3)
蕭雅說:“那你認為怎樣才能改變這個現狀?”
周文決然說:“法律!”
蕭雅反問說:“法律?”
周文點頭說:“是的。世人總是貪心的,往往為了一己之蠅頭小利而不惜犧牲他人。只有法律才能最大限度地考慮到最大範圍的平等,也只有法律才能保障公民的自由和民主。”
蕭雅說:“但學長有沒有想過,法律總是由少數人制定的?而這些少數人當然會首先保證自己的利益。”
周文點點頭,說:“不錯!最初的帝王制度下的法律,的確主要是為了保證統治集團獲得最大的利益。但是,經過了民主革命之後,作為眾多既得利益者互相鬥爭和妥協之後的產物,法律也就初步具備了對上位者的種種限制,從而體現為對大眾的利益兼顧,當大眾因此對法律產生信心而養成了法治的觀念,而且同時具有了有效的執法機構,那麼,大眾自然就會追求法律更大程度的完善,從而給大眾帶來更多的利益!這就好比《大清律》雖然號稱繼承了秦漢以來千餘年中國傳統法律文化之精華,集中國古代法律之大成,‘律例所載,嚴密周詳’,但是歸根結底卻還是跳不出‘人治’的窠臼,古有‘刑不上大夫,禮不下庶人’,還有什麼狗屁的‘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天下即朕之天下’等等等等,不一而足。雖然有所謂‘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卻根本不會有‘皇帝犯法,與庶民同罪’!況且,就算是‘同罪’,卻是根本‘不同罰’,如何能夠體現法律的公平?相較之下,《中華民國憲法》雖仍有諸多不足,但已明確指出‘中華民國基於三民主義,為民有、民治、民享之民主共和國’,‘中華民國之主權屬於國民全體’,‘中華民國各民族一律平等’等等,已現法治之雛形,相較於《大清律》,已是雲泥之別!”
蕭雅微微頷首。
周文繼續說道:“再比如德意志的鐵血宰相俾斯麥,世上知道他以鐵血手腕統一德國的人不少,可是又有多少人知道俾斯麥政府於1883年透過了《工人疾病保險法》,1884年頒佈了《事故保險法》,1889年又頒佈施行了《傷殘與養老保險法》,從而一舉確立了德國以社會保險為主的社會保障體系。當然,你可以說他這麼做是為了鞏固自身統治的需要,但是,不管怎麼說,普通民眾畢竟從中得到了實實在在的利益!”
蕭雅眨眨眼說:“我聽說學長在第一學年就改學德文,如果沒有猜錯,這就是學長學習德文的原因吧?”
周文點點頭,說:“你猜得沒錯,我的確非常敬佩德意志這個民族,希望有朝一日我能親自去德國看看。”
蕭雅想了想,說:“學長說了這麼多,我還想斗膽再問一句,你認為你所說的在現在的中國行得通嗎?”
周文嘆道:“沒錯,在經歷了太長時間的帝王統治,人治思想充斥的中國,離一個真正的法治國家還有很長的路要走,我所說的還很難實現!正因為當前的民眾普遍缺乏法治的觀念,所以我才希望自己能在有生之年將法治的思想廣為傳播!如果人人都有了根深蒂固的法治觀念,那上位者對制度法律的影響就可以降低到最低限度!到那時,‘平等、自由、民主’就不再遙遙無期了。‘知其不可而為之’並不是說明知不可行還去做,而是透過自己這麼做來帶動別人,這樣終究有一天自己為之奮鬥的目標會實現,雖然自己不一定能親眼看到這個結果!”
蕭雅悠然神往,喃喃地說:“雖千萬人,吾往矣!”
周文看著蕭雅,正和蕭雅看他的眼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