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神組織的總舵在哪裡?”
“不知道。”
“舵主是誰?”
“暗神。”
“叫什麼名字,是男是女,多大年齡?”
“別說我一個小小香頭不知,即便丁堂堂主也不可能知道。”
“你們這些人原來都是做什麼的?又是如何加入這個組織的?”
“本來都是在街上閒混無所事事的人,因為加入組織後按月都有銀米,雖然管理嚴格了些,不過總比無依無靠要踏實些。”
並沒有再從梁濤嘴中探聽到更多訊息,不過樑濤最後一句話還是提醒了吳崢。不論什麼組織,不論有多嚴格的管理制度,一旦想要壯大,勢必就要廣招人馬,如此一來就一定會出現底層成員良莠不齊的現象。這反倒是自己尋找暗神組織下屬香會的一條捷徑,只需尋找到香會可能存在地方上的無賴混混,怕是不難打聽到香會的所在。
只是該怎麼處理這十三名,丁堂堂口下卯字香會成員呢?
交給官府會是什麼結果?
吳崢想了想,怕是交給商洛縣衙,最終又會交到豫州府衙。就算商洛縣縣衙不想交,府衙趙推判的夫人孫如麗聽說後,也會千方百計把人要過去。到時候,自然是一放了之。
不交給官府就只能全部殺掉,似乎也不大合適。這會讓那幫行腳商,以及大車店店主受到牽連。
自己月使的身份又不能暴露,即便在這種小地方拿出月使的身份腰牌,怕是也沒人認識。
最終吳崢還是想到了一個辦法。
回到大車店把自己馬車上的貨物全部卸下來,對一幫行腳商人說道:
“這些東西你們大家分了吧。”
二百二十一 夜闖丁堂
本來就被吳崢救了一命,如今再去分救命恩人的東西,不論誰都是有良心的。不理會眾人的推讓,吳崢一手一個把地上的十三人扔進馬車中,並隨手把他們身上的錢袋都搜出來,先是扔給了大車店店主兩個,其餘都收了起來。
“看見了嗎,我有這些就夠了。”
向那一幫同行的行腳商人說完,又吩咐大車店店主和趕來的三岔店裡正道:
“我拉著這些人往商洛縣城走,路上我會把他們交給前來的縣衙捕快,你們就不用再管這件事了。”
沒有再多說廢話,吳崢駕著馬車連夜南行,朝商洛縣城方向趕去。
自然不會等到遇上縣衙前來的衙役和捕快再把人交給他們,兩個時辰不到,吳崢趕到幸福鎮後,把拉著十三人的馬車往順風酒店門前一放,獨自越牆而入。既然還有三十多人,遇上了就沒有留著他們的道理。
再者,吳崢也擔心久不見梁濤十三人回去,香會中的人會以飛鴿傳書的方式彙報給豫州城的丁堂堂主孫如麗,從而打破自己心中謀劃好的計劃。所以,一不做二不休,乾脆把正在睡夢中的三十多人全部廢掉了事。
並沒有取他們性命,只需點了啞門穴和膻中穴,不要他們再開口說話,暫時失去行動能力即可。當然,吳崢下手及有分寸,即便恢復過來,也不可能再像以前那樣有氣力作威作福,下半輩子只能是苟延殘喘了。
吳崢打算抓緊時間,在訊息沒有洩露之前趕到豫州城,先拿下暗神組織的丁堂堂口,把堂主孫如麗捉到手裡再說。
處理完卯字香會所有成員,沒有再要那輛剛買不久的馬車,只是騎著拉車的馬跑了一段距離,直到馬匹再也無力趕路,才下馬步行,徒步日夜不停趕往豫州城。
仗著打通大周天的身體,吳崢三天三夜沒有睡覺,只是在中途吃了四次飯,不時喝點道路兩邊的溪水,終於在離開大車店的第四天傍晚,城門關閉之前進入了豫州城。
即便有體內真炁支撐,吳崢總還是血肉之軀,而非鐵打的身子。所以進城之後的第一件事就是找一家最好的客棧住進去,徹底洗了一次澡,好好吃了頓飯,躺下來休息了兩個多時辰,等到夜深人靜的子時前後,穿戴好衣服,悄悄翻窗來到大街上,很容易就找到了豫州府府衙。
雖然不敢確定推判趙佶就住在府衙後宅,不過人生地不熟的吳崢只能先到這裡碰碰運氣再說。
果真沒有在府衙後宅找到推判趙佶一家,不得不抓住一位值夜的捕快逼問了一番。
“趙推判的府邸在十字街東頭路北第三座大門。”
黑更半夜吳崢哪裡知道十字街在哪,隨手拎著那名捕快,在其引領下很快找到趙佶府宅的大門,隨手一指點昏捕快,並把他扔到街邊的角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