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情況就使得山頂陣地上的戰士們面臨著一種十分嚴峻的狀況,那就是隻有坑道里的戰士補充上來,卻從沒有人撤下去休息。戰士們只知道戰鬥,戰鬥,再戰鬥!除非是死,否則根本就沒有辦法停下手來。
這就像戰士們時常說的口號一樣:“生命不息,戰鬥不止!”。原本我還以為這句口與只不過是一種精神層面上的東西,沒想到卻在這一刻,在這上甘嶺上,得到一個以生命為代價的見證。
“砰砰砰……”我機械地扣動著扳機,不斷地射殺著煙霧中挺著槍往上衝的美軍。
雖說現在是白天,美軍煙霧彈所施放出的煙霧也漸漸消散,但戰場上的能見度還是很低,幾十米外的美軍也只能隱隱約約的看到一點身影。
但這對我來說已經足夠了,我完全可以從他們這隱約的一點身影判斷出他們頭部要害。然後手中的步槍毫不猶豫地射出一發發子彈,幾乎是彈無虛發的把一個個美軍打倒在陣地前。
其實在戰場上,打中美軍的頭部跟打中敵人的身體沒有什麼區別。志願軍受了傷還會堅持在陣地上作戰,甚至是二次負傷、三次負傷後還是不肯下陣地,直至最後犧牲。但美軍就不一樣了,對於他們來說,只要是負了傷,哪怕是一點小傷,他們也完全有理由暫時退出陣地。美軍重視生命嘛,而且他們也認為受了傷再上陣地,不只是不能發揮出應有的戰鬥力,還有可能會拖累整支部隊。
所以在此時此刻,只要我的子彈能打在美國佬的身上,不管是哪裡,就決定他將退出戰場,至少在眼下不會再對我們構成威脅了。
但我卻專挑美軍的頭部下手,其目的就是要讓他們知道我的存在。
一名真正的狙擊手,不在於能殺死敵人的數目,而在於能否把敵人嚇住了不敢進攻。對於敵人這樣的叢集進攻,我相信就算是再厲害的狙擊手,其殺敵人數也比不上一名普通的機槍手。所以我覺得自己應該發揮另一方面的作用……
“砰!”的一聲槍響,一名正在跑動的美軍身形一頓,連句慘叫聲都來不及發出就頭部中彈癱倒在地。
我相信他是一名很有戰鬥經驗的老兵,他很靈活的在彈坑之間竄來竄去,而且從彈坑裡跳出來的時間和跑動的方向完全沒有規律,有時在彈坑裡不過停留幾秒鐘,有時甚至能長達幾分鐘。
我沒有辦法舉著槍瞄準他所藏身的彈坑等著他,因為陣地前還有別的美軍在往上衝,如果我這麼做的話,無異於為了一棵樹放棄一片森林。
所以我沒有這麼做,我要跟他比速度、比反應!我在一槍一槍的射殺其它衝上來的美軍的同時,用眼角的餘光分出一部份注意力監視著他藏身的彈坑。當他從彈坑中一躍而起時,我就迅速地把槍口轉移到他的方向……
我在他就要撲進另一個彈坑的前一秒鐘,成功的把他一槍打倒在地。
結果雖然是我贏了,但我卻知道自己贏得很險,因為我只要慢一秒鐘,他就能成功躲進彈坑,然後朝我軍陣地丟擲手雷!
“砰!砰!”緊接著又是兩聲槍響,兩名一前一後抬著擔架的美軍,頭部閃出一道微不可察的血光,然後雙雙朝山腳下滾去。擔架失去了支撐重重往地上一摔,使擔架上的那名美軍抱著腳大聲嚎叫起來。
他們是醫護兵,本來不該死的。這要得益於597。9高地上陡峭的斜面,這斜面使得大多數受傷的美軍都會往下滾一段距離。於是醫護兵根本就不需要靠近前沿陣地就可以搶救到很多的傷員。他們距離我所在的地方足足有七十幾米,在這個距離上,我根本就沒有辦法在煙霧中找到他們。
但很不幸的是,我在瞄準鏡中模模糊糊地看到了兩個紅色的“十”字……
敵人就是敵人,不管他是不是醫護兵。而且我知道,美軍在戰場上的醫護兵也是男的,同樣也是帶著槍的戰鬥人員。所以我不假思索的就扣動了扳機!
“砰!”又是一聲槍響,煙霧中又爆起了一道血花,讓我意識到這一槍同樣也沒有落空。當然,我不敢保證這發子彈能打中敵人的頭部,因為我根本就沒有看到他的人。
我看不見他,他同樣也看不見我,這是很淺顯的道理。
或許正是這個原因,才讓他掉以輕心不注意隱蔽,這也是他送命的原因。他高高舉起的刺刀,反射著燃燒彈的火焰在這煙霧中閃閃發光,想不讓我知道他的位置都難了!
在我打完了三個彈匣之後,我就知道自己已經成功的讓美軍知道了我的存在。因為他們的攻勢明顯慢了下來,變得步步為營、小心翼翼!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