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鈞不提,康蘋還真忘了她也有這科技產品。“我的手機前陣子摔到,壞了,前幾天剛拿去修理。”
“修什麼?”雷鈞驚訝道:“那種消耗品,再買一支就有了。”
“可是那支手機我才用沒多久……”
是因為康蘋很少用手機。在接下“霆朝”代理律師一職之前,她不過是個初出茅廬的小律師,除了充當所長跟其他合夥律師的答辯記錄員之外,其餘時間,她都只負責做一些收集、整理資料之類的雜事。手機是她進事務所之後買的,一整年,它響起的次數,大概還不到十次。
“你都沒考慮到會有什麼突發狀況?沒手機沒扣機,你到時要我們上哪找你?”雷鈞義正辭嚴。
“對不起,這事真的是我疏忽了,”康蘋道歉。“我這兩天馬上去通訊行另辦一支。”
“算了。”雷鈞要她回電,目的不在於追問她手機號碼,手機只是無法聯絡到她時的產物。他真正的目的,是想問她什麼時候才肯過來簽約?
“我合約已經看了,也都接受,你什麼時候有空過來我這?”不趕緊將康蘋擺平,雷鈞晚上實在難以安睡。
雖然已有心理準備,但猛地聽雷鈞這麼問她,康蘋的心還是控制不住地猛跳了兩下。
今天星期三,之後兩天她都已經排定要去當記錄員,回來都晚了──康蘋想了一下然後答:“最近這幾天我比較忙,如果可以的話,下禮拜?”
“開什麼玩笑,籤個約要我等到下禮拜,不行!”雷鈞冷然拒絕。“要就現在,如果你不方便過來,我不介意由我過去。”
“你不可以過來!”康蘋一聽,急忙拒絕。他來辦公室,萬一被其他人發現怎麼辦?“我過去,可是你得等我,我還有事情,不能馬上走。”
什麼事比見他還偉大?雷鈞惱怒。“要等多久?半個小時,一個小時?”
康蘋囁嚅地答:“至少也要兩個小時我才能……”
“辦不到。兩個選擇,一個是我馬上過去,一個是你馬上過來!”
“你這人真的很霸道耶!”康蘋不悅地嚷。
“好說。”雷鈞哼笑。“你選哪一個?”
討厭,又被將了一軍。康蘋不情不願地答:“好啦,我馬上過去。”
急匆匆地趕到“霆朝”大樓,又是快七點的事了。和那一次一樣,櫃檯小姐和特助等等早都下班回家,來到十七樓,就只有“執行長室”走廊上的燈開著,其他辦公室,全是黑鴉鴉一片。
想起那一次的遭遇,康蘋趕忙停下腳步,從公事包裡拿出雷鈞籤給她的證明──他不可以對她動手動腳。康蘋當它是保命符似的,牢牢抓在手上之後,才膽敢舉手敲門。
一見她舉動,雷鈞忍不住呵地笑出聲來。“這麼迫不及待把它拿出來,我看你乾脆把它貼在我額頭上算了。”
想不到康蘋竟然附和點頭。“要不是怕你生氣,我還真想貼呢!”
這傢伙!雷鈞白她一眼。
“你說對了,你真敢貼,你就死定了!”雷鈞齜牙咧嘴地說完之後,突然轉身走出辦公室。幾分鐘後他回來,手上卻多了一隻托盤。
“渴嗎?喝點茶吧。”
康蘋瞧瞧他又瞧瞧桌上的杯盤,然後搖頭。“不用了,你趕快籤一簽討論討論,我就可以離開了。”
跟他在一起,真有這麼可怕?或者該問,她真這麼討厭跟他共處一室?雷鈞手環胸看了康蘋幾秒鐘,突然他雙手一攤。“好吧,既然你這麼要求──”
他從桌上拿來鋼筆,一邊俯身簽寫檔案的同時,他狀似不經意地提起:“想我還為了你要來,下午還特別開車到王德傳茶莊,買了些上好的茉莉烏龍……”
康蘋個性就是這樣,跟她硬著來,她就跟他衝回去,可是一遇到這種半示弱的說法,她就忍不住軟了脾性。
康蘋低頭瞧瞧托盤上的茶具,突然覺得有絲內疚。
嗯,她似乎沒必要這麼拒人於千里之外噢!
“那,就喝一杯吧。”接過雷鈞遞來的檔案,她鬆口同意。
聽見她的話,雷鈞笑得很開心。
掀起蓋杯,舀了一撮茶葉進杯,緊接著沖水,蓋上杯蓋。雷鈞手法俐落地將蓋杯送到康蘋案前,然後示範地掀開杯蓋,就像武俠劇里老爺喝茶般,用蓋緣輕撥開泡開的茶葉之後,再噘唇啜之。
“試試,這喝法還滿好玩的。”雷鈞鼓勵道。
康蘋端著蓋杯下的小圓盤,依樣畫葫蘆。一將蓋子開啟輕撥茶葉,一股茉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