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找著。
想想也是,七秀坊現在的保護傘是皇上、是大宋天子,他小小一個包拯,又不是神仙,怎可能洞悉這其中隱藏的玄機。
包拯不是神仙,但有人是。
就在這一天的夜裡,一個人,帶著一包東西,來到了亂成一團漿糊的開封府。
人,是四哥,東西,是一些物證和線索,關於南唐反賊可能的藏身地點。
沒錯,東西是四哥找到的,這一切都是四哥的功勞,包拯拿到東西,立即帶著開封府的全部衙役,匯合供他調遣的禁軍,直撲城北某處大宅。
大軍的趕到的時候,火光一片,宅子被燒了,燒了整整一夜,火一熄滅,包拯就親自帶人進到廢墟里搜查,現了地下密室,現了多具屍體,還有李的牌位和不少與鳳臨閣一役斃命的反賊使用的同樣制式的兵器衣物,初步判斷是反賊生內訌,被另一股勢力突然襲擊,殺光了之後放火燒屋,試圖湮滅證據。
雖然不相信有這麼邪的事,恰恰好在這最後一天的最後時刻,南唐餘孽內部動亂,被一股不知名的勢力趁機難、徹底挑了,但是龐昱提供的證據也好,現場找到的物證也罷,都可以完全的證明那一具具焦屍的身份就是南唐反賊無,包拯也只有在第二天的朝會上如實稟報:數月來攪得京城天翻地覆、民心動盪的南唐反賊已經徹底死得一個不剩,汴梁成太平了,天下安定了,大宋朝的老百姓們可以放心了——這些其實都是第二天朝廷張帖佈告,向百姓們“公佈”的內容,真實情況是在當日早朝過後,包拯協同呂夷簡、晏殊等朝中大臣,聯名向皇上遞交了一份奏摺,內容長篇累牘,但說起來其實只有一句話。
—南唐餘孽覆滅,似趙允弼殺人滅口。
第三百一十二章 出發,下江南
情是這樣滴,包拯在廢墟里偶然發現了一快北海郡還有半封燒的幾乎成灰、依稀僅能辨別落款“允弼敬上”的書信。
曾經在第一次懷疑趙允弼就是勾結反賊的內鬼的時候,開封府的衙差們也發現過類似的“證據”,而且還不是一件兩件,是很多,可唯獨這一次,信件末尾附帶上了趙允弼用印的簽押,那印是朝廷配發給各宗親貴冑的王璽,民間決計無法仿造,包拯生怕看錯,不敢把這當決定性的證據,叫手下衙差往深了繼續查。
這一查,乖乖不得了,城北燒掉的那座大宅,竟然曾經是趙允弼民名下的財產,半年前才轉賣給某做茶葉生意王姓商人,包拯急命手下去找商人來問個清楚,結果只找到一具冰冷的屍體,和遺書。
遺書上寫王姓商人做茶葉生意虧本,家財散盡,遂萌發輕生之念,可今年明明茶價大漲,行市火爆,***虧個球啊虧!
殺人滅口,這是典型的殺人滅口!
包拯以他敏銳的直覺第一時間作出了判斷,定是趙允弼,真的勾結了南唐反賊,因為皇上下旨嚴令開封府限期破案,他唯恐反賊的藏匿地點被查出來,禍及自身,乾脆一不做、二不休,故意製造內訌,趁機派人把反賊通通殺光,屍體、房子度燒了,湮滅證據,一了百了。
有了前次的教訓,包拯不會再傻到咋呼呼地就到朝上公開奏稟,弄得人盡皆知,搞出一場風波,他唯恐怕判斷哪裡出了紕漏,畢竟三天之期放在那裡,片刻即到,容不得他往深了繼續多想,只好入宮去請皇上聖裁。
仁宗皇帝一看他交上來的殘留書信,當即拍板:“對,沒錯,這就是朕當年賜給允弼的王璽,有了這簽押,信件不可能是偽造的。”
看吧,皇上都認定了印璽簽押是真的,包拯還懷什麼?一邊奉皇上旨意四處張貼發榜,告知百姓反賊覆滅,可以安心過日子了從此,以求振奮民心,在最短時間內恢復京城動盪的治安,一邊調集人手,暗中展開對趙允弼的調查,矢志要把這個裡通外賊、禍亂朝政地謀逆郡王依法嚴辦!
當然,在剿滅反賊的功勞薄上,最後時刻趕來報訊的四哥位列第一,這是理所當然的啦,沒有四哥提供訊息,包拯就算是神仙也別想搗了反賊的老巢!
四哥是個謙虛地男人。從來都是。在他地一再要求下。朝廷向公眾張貼地榜單中並沒有出現他地名字。而是把功勞全部讓給了包拯。這一謙遜之舉。為他在朝中換來了良好地口碑。原本一大批認定他是靠投機鑽營、討好皇上才得以連升數級、飛黃騰達地大臣們。對他地印象都大大改觀——剿滅反賊。這是天大地功勞。皇上如果願意。封個侯都是可以地呀。龐四竟然讓出來。主動要求在佈告上刪掉自己地名字。這是什麼精神?這是大公無私、為國奉公地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