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一直是拳打腳踢加臭罵,還故意吐槽,就是不給四哥好臉子,要不是南宮琴伊好幾次私下裡找到他,溫柔、委婉、款款情真的請他不要介意,容忍在宮裡被皇帝哥哥寵慣了無法無天的小,四哥真的想一狠心把這刁蠻到要用“殘暴”形容的蘿莉公主扔下,不帶她了!
他以莫大的寬厚的容忍了小公主的驕蠻,換來了南宮琴伊的溫柔……
第三百二十二章 南宮琴伊的溫柔
大人!大人!這是民婦的孩兒,這真的是民婦的孩
“不,大人,她胡說,這分明是民婦懷胎十月產下的娃娃,怎麼會是她的!”
廬州府衙,兩名中年婦人跪在堂下,你喊我嚷誰也不讓。
很明顯,這是一樁兩婦爭娃的操蛋案子,之所以說是“操蛋”,是因為這種案子放到現代,連審都不需要,抓去醫院驗一下DNA,就什麼都解決了,%+的機率會出錯麼?而在大宋朝這時候,有的只是一個滴血驗親——血相溶者即為親,就是同行血滴在一起會相融。可這是不對滴呀,A的爹,B的媽,AXB可以X出AB後代來呀,那還怎麼驗得出親不親
偏偏這兩個婦人和她們爭奪的孩子,血滴在一起都融了,換句話說就是無法“辨別”倒底誰才是孩子真正的母親!
宋代科學不發達,給四哥造成的難題,真的是很操蛋吶!
龐昱穿著一身欽差官服,坐在案上,面臨著這個刁難棘手的問題。
那天他以莫大的寬厚的容忍了小公主的驕蠻,換來了南宮琴伊的溫柔……溫柔提點:“你啊,當著面,好好斷幾樁案子,拿點兒真本事出來,叫佩服起你,以後就再不會這樣子刁難拆你臺啦。”
什麼!難道四哥我之前的“表現”都不算是真本事
四哥一聽就火了,當場決定,在下一站即將經過地廬州府打出欽差旗號,坐堂審案,不光是小公主還要讓南宮琴伊對他五體投地,心悅誠服,乖乖做他女人!
於是這一天。四哥從早晨升堂起坐到下午日偏西。如果真地要用一個詞形容當天來喊冤申訴地人數。那麼就是人山人海。人潮洶湧。人流如鯽。人……嗯。不是一個詞麼?可就是有這麼多呀。一個詞根本形容不過來!
就這麼一天地時間。四哥當著小公主和南宮MM地面審了一百多樁案子。最後碰上了這麼一樁棘手地爭子案。
等一下。剛才說什麼。一百多樁!?
對。你沒看錯。就是這個數。沒辦法啊。古代人智慧低。作案手段差。四哥比他們多了一千年地知識。破些個什麼難案件還不是手到擒來。狄仁傑當年一年能斷兩萬多樁案子。四哥一天斷一百多也不是啥難事。
那時候地人。腦子笨啊。你像一樁客棧黑店偷了顧客銀子地金子地案件。他把老闆娘喚來。在她手裡寫個“金”字。注意。是“字”啊。然後告訴她這個字是法術。如果真偷了一會兒就會消失。再然後大發打發到一邊去面壁。再再然後提審男老闆。男老闆當然不招啦。不招好啊。四哥衝遠處地女老闆喊一聲:“喂。金字在不在你手上啊。”喊得含含混混。男老闆理所當然地聽成問“金子在不在你手上”。老闆娘不虞有詐。當然回答“金字在手上”。那好嘛。老闆娘都招了。老闆還嘴硬什麼。當場就全撂。於是案子破了。
至於什麼兩個小販爭一包銅錢。都說是自己地。一個小販賣米。一個小販賣炸春捲。四哥叫人端盆水來。銅錢往裡一倒飄浮起了油。那當然就是賣炸春捲小販地錢。諸如此類地案件。交到四哥這裡都是“秒”斷。考慮都不需要地。即刻來。即刻斷。即刻走。看得那老邁昏庸地廬州府衙驚得嘴都合不上了。暗想:哎呀呀。天丁大人真是了得。如此才能難怪受皇上提拔。年紀輕輕就當上欽差了。
但是,眼前地這樁爭子案,好像很難。
沒有人證,沒有物證,唯一的“手段”滴血驗親被否決了,這樁案子換成包大人來恐怕也難斷個清楚。
躲在屏風後邊的小公主,悄悄探頭出來,睜大了烏溜溜的大眼睛,好奇的想看看大壞人怎麼判。
在內室“聽審”的南宮琴伊、花想容、鄒熙芸一樣也想知道。
“這個案子……很簡單嘛。”一直默默聽著地四哥忽然笑了,笑得很開心,然後,迎著眾人驚愕的目光,他大手一揮,“你們兩個婦人,聽著,一人拉著小孩地一隻手,我數一二三,開搶,誰搶到孩子,孩子就是誰的!”
“怎麼可以這樣!”小公主急地當場跳起來,“狗東西,大壞人,你亂斷案子,瞎胡判,傷了小娃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