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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部分

制度,也開創了一個制度。秦始皇建立的中央集權制延續了兩千多年,最終還是消亡了,那麼他創立的政治制度為什麼能被人們接受呢?我想最重要的是兩點:第一,這個制度本身有優越性;第二,是這個制度的不可替代性。就是在那個社會找不到一個比它更好的制度,或者找不到一個可以替代它的制度。所以農民領袖起義成功之後,還是要當皇帝,劉邦、朱元璋不是還要當皇帝嗎?因為沒有更先進的政治制度了。這是秦始皇不斷被人們提及的原因之一。

'畫外音' 王立群老師認為後世之所以不斷地提起秦始皇,原因之一就是秦始皇的貢獻。王立群老師還認為,後人提起秦始皇還與他本身的思想有關,這主要表現在秦始皇一生的活動中。而指導秦始皇行動的主要是法家思想。特別是商鞅變法之後,秦國君臣都認識到法家學說對富國強兵的作用,由此就形成了秦國以法家思想來指導治國的傳統。秦始皇耳濡目染,法家思想已經滲透到他的血液當中,所以從他統一六國到制定制度、政策,都可以看出他是篤信法家學說的。然而法家思想是唯君的,也是冷酷和冷峻的。那麼在這種情況下,王立群老師認為秦始皇性格中的“暴”字就非常突出。這也是秦始皇被後世屢屢提及的原因。那麼王立群老師的這一說法是否站得住腳呢?

兩千多年以來人們不斷地提到秦始皇還有一個原因,表現在一個字——“罵”,叫罵不絕耳。人們總是咒罵秦始皇,我們從對秦始皇的罵聲中可以看出歷代文人、政治家,只要是目的不同,眼光不同,時代不同,角度不同,對秦始皇的評價就絕不雷同,這是個規律。所以,今人評價秦始皇同樣是見仁見智。當然,對秦始皇的評價集中的焦點是三個問題:一個是焚書坑儒,一個是嚴刑苛法,一個是濫用民力。這三點都是應當有所分析的。比如說焚書坑儒,我們透過明、清一些學者的評論可以看出來,他們大多認為焚書坑儒只是一時的行為,不是持續的,不是連續不斷地殺人。焚書首先是文化專制,這個是要批判的;坑儒是一時的惱怒之下做的臨時舉動。就殺的人數來說,也不算最多吧,當然枉殺一人都是不對的。我們以前講呂后時講過,明成祖朱棣殺方孝孺十族,一次殺了837人,也沒有人說他是暴君吧。如果以歷代君王殺人多少定暴君,那就不止秦始皇一個;如果以修皇陵、修宮殿、濫用民力來認定暴君的話,沒有一個皇帝不修皇陵、宮殿的。我們聽說過慈禧的皇陵是花兩百多萬兩銀子修的,又拆了再重建,花了多少錢不計其數。如果用嚴刑苛法來評價皇帝是不是暴君,漢代整個承襲的就是秦代的法律,漢惠帝廢除協書令,呂后時期廢除三族罪,最後是三族變五族,五族變七族,七族變九族,九族變十族,反而越殺越多,哪個朝代的法律不嚴酷啊?

'畫外音' 如果按照王立群老師的觀點,中國歷史上濫用民力的帝王很多,秦始皇並不是個例。但令人不解的是,為什麼這些事在別的帝王身上沒有被後人如此詬病,偏偏在秦始皇這裡就被人如此大書特書呢?王立群老師該如何解釋這一點呢?

對秦始皇的評價我們當然要看到他確有殘暴的一面,比如他把趙國滅了以後,親自跑到趙國去,把當年和他母親有仇的人全部給坑殺了。這是秦滅六國中秦始皇唯一實行了報復的行動,但這個事只是個別現象,他不是滅一國殺一國,這是和他的歷史有關係的。秦始皇做的事情人們往往都稱為暴政,比如說修長城、馳道、直道、皇陵、宮殿等等,這些事情我們要作具體分析,不能籠而統之地評論。秦始皇這些工程是兩類,一類是有利於帝國安定的,長城、馳道、直道工程對於保障帝國的安定,保證農業文明下的人民和平安定的生活,它是有利的。當然在進行這些工程時也確實給老百姓帶來了很大災難。另一類工程純粹是為他個人享用,比如宮殿和皇陵,這才是我們應該批判的。那麼我認為,秦朝帝國的亡國,其原因並不在於秦始皇搞的這些工程,而在於這些工程上得太急,搞得太集中。秦始皇從三十九歲建國到五十歲去世,這中間是十二年,十二年就完成了這麼多工程,而這些工程很多也是必要的。但這樣完全不顧老百姓的死活,一下子上馬這麼多工程,使老百姓不堪重負,老百姓當然就無法生存。所以,陳勝、吳廣一起義,老百姓都會熱烈響應。這樣說秦始皇是暴君,並不虧他,他就夠得上暴君的標準了。但是歷史上同樣殘暴的皇帝卻不稱為暴君,光說秦始皇是暴君,這就有點不公平。魯迅先生曾經講過一段很有意思的話:“秦始皇實在冤枉得很,他的吃虧在二世而亡,一幫幫閒們都替新主子去講他的壞話了。”“幫閒”指的是那幫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