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芳芳!”
“咦,吳大哥!”
相比在金佰利時,王芳濃妝豔抹的打扮,今天的她看上去十分清純。
藍格子的上衣,白色的運動鞋,黑色的牛仔褲。
簡約的裝扮,將王芳襯托的乾淨利落,活脫脫一位鄰家女孩。
“吳大哥,這麼巧呀。”看到吳明在這裡吃飯,王芳歡快的走了過來。
吳明微微點頭,將豆腐腦幾口吃完,詢問道:“你怎麼跑這裡來了,還在金佰利上班嗎?”
王芳輕輕搖頭,開心的笑道:“不在了,我在學校報了名,下星期就會去上學了。至於這裡,我的家就在這,尖沙咀那邊的房價太高了,我現在跟舅舅住在一起。”
王芳的舅舅,就是那位在金佰利夜總會中,突然闖入包廂的中年人。
透過那次的事情,吳明對這人印象不錯,因為在金佰利消費的人,沒幾個會是普通人。
在這種情況下,看到自家侄女被人欺負,中年人敢直接衝上來,也算是很有擔當了。
“芳芳,你舅舅在金佰利給人看場子,是不是認識很多人啊?”想到王芳舅舅的身份,吳明目光微微一亮。
王芳不知道吳明為什麼這麼問,想了片刻後開口道:“還可以吧,他在金佰利待了幾年了,三教九流的人都見過。不過,他可能認識別人,別人不一定會認識他的。”
說道後面,王芳自己就笑了,對著吳明吐了吐舌頭。
聽到這樣的話,吳明也知道這是實情。
畢竟,金佰利是豪華夜總會,一夜就要消費幾千塊。
王芳的舅舅在那裡看場子,說好聽了是打手,說不好聽了就是走狗。
這樣的人,對於有錢人來說,是上不了檯面的。
最大的可能,就是他認識別人,別人卻不認識他,就像我們知道馬雲,馬雲卻不是道我們一樣。
看著輕笑的王芳,吳明拿紙巾擦了擦嘴,問道:“芳芳,我能不能見見你舅舅,我有些事情要問他。”
“當然沒問題,我們是一起偷渡的老鄉,你還贊助我上學的費用,我舅舅一直說要感謝你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