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我跟他兩個人大年三十從大洋出來,中途他下車到福州,約我初五到館頭,我回到家裡,我老婆跟我講呢,年貨全部買了,是那個老王買的。此後才知道老歷二十八王以晃跟我爸在一起,陪我老爸喝酒,他買了很多東西給我爸,還給我家裡買了很多的東西,年貨都備好了,才去找我回去過年,我聽說後心裡想怎麼還有這樣的一個人,所以我初五就如約去找他了。
我見到王以晃以後,他把我叫到他家去住,叫他女兒把他手上的手錶脫給我,那時候手錶很值錢,一架就要100多塊錢,脫下來當時就給我戴上,把家裡的毛線拿出來打羊毛衣,拿布給我做新衣服,從裡到外把我換了一下,我問他你為什麼要這樣做呢?他說有錢了有膽量,有衣服就有威,後來那一年在那邊幫他推銷,那是1974年,1975年,賣的錢我可以賺30%;我當初認為這已很高了,我會發財的。
我去推銷都是王以晃把我領進門,教我到哪裡哪裡去推銷。第一年我個人淨賺了一兩萬元錢,而平常的日子都是王以晃親自去安置我的孩子和老婆,給我家裡買東西,他做這些事做了很多年。我們之間就是這樣的關係,既一起做事情又互相幫忙。應該說王以晃不僅僅是我的朋友,還是我的老師。直到今天,我的用人之道還是當年王以晃教給我的——信而用之,用而任之。
我現在選人,第一選人品,因為能力是可以培養的,我認為,用了就要信任人家,你不要半用半不用,不過,我一旦發現這個人有問題,就會馬上跟蹤分析這個人的動機,如果確實屬於動機不純,我馬上就會把這個人辭掉,我就是這樣子。
我和王以晃的友誼一直保持到他死。現在他的幾個孩子都在我的手下,他的二兒子後來考上武漢大學,畢業時我跟他說,你到我福耀來。現在他在福耀工作,水平很高,也已成家。
說起來,王以晃死得太早,看不到今天了。那是在1985年,他得了癌症。因為他是一個很正直的人,所以得罪過很多人。在床上病了幾個月錢都花光了,在他臨死之前,他把我找去。
他得了肝癌,誰看了都不敢呆太長,可是我那天跑到他家,在一個床上跟他一起睡,頭並頭腳並腳,我覺得這才是朋友啊。他跟我說,他現在可以走了,但是長子已經訂婚了,如果現在不給他辦婚事,按照當地的規矩,他一死兒子就要守孝滿三年才能結婚;可是如果馬上辦婚事,又沒有足夠的錢,不知道怎麼辦。
我就說:“馬上娶,有辦法,我來給你策劃。”
我就去找當初一起做生意的朋友,那時候我已經在高山玻璃廠當廠長,我跟這些朋友說要他們贊助性地辦這件事情,因為他們當初也是跟著王以晃做事的,所以都同意了。我先借來錢下聘金,辦酒席,到結婚那天,朋友都爭著送來禮金,這些收回來的錢不但辦了婚事而且還有節餘。
沒過幾天,王以晃就去世了,又過了幾個月,他老婆也去世了。我覺得能讓他和他的夫人放心地走,心裡好受了很多。朋友不就是這樣?想當年我去推銷,老婆父母還不都是王以晃幫著照顧?我們那個時候的朋友就是這樣的,不只意味著互相信任,而且還意味著能夠彼此“託付”。就是古代人說的“可以託六尺之孤”的“託”,而不是像有的人說的那種朋友,平常在一起吃吃喝喝,遇到一點事情,跑得比誰都快。
白居易在《琵琶行》裡有這樣兩句詩:“同是天涯淪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識。”我和王以晃就是這樣,以前我們不認識,偶然在一起喝過酒,然後他就到我家裡,替我孝敬父母,給我買年貨準備過年,又去工地上把我找回來,我們就是這樣開始的。我覺得要做朋友,就要做這樣的朋友。□
張 躍:我只有為數不多的…
我很難把一個人叫做朋友,我一般把他們叫做熟人。
我只有為數不多的朋友。我想這也許是因為高素質的人,大家都不容易有時間,而交朋友是需要時間的,沒有時間怎麼可能互相瞭解呢?至於低素質的人,我永遠也不會把他們看做是朋友的。我覺得財富是一定會形成人與人之間的隔閡的,沒有錢的人,比如像我以前,我就不能想象有錢以後人是怎樣做人的,其實是一模一樣的。我在有點成績以前和以後,對事物的認識看法並沒有什麼改變。
我的朋友應該是那種各方面都比我強的人,他比我更有才能,比我情操更高,不論是審美趣味還是一些對生活的認識,他都比我高,這樣的人,我才會認為他是我的朋友,我才會願意和他交往,當然也需要我們彼此都有好感,不能是我單廂情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