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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部分

“沒有。是的,我很遺憾。換個題目吧,你想談什麼?”

“大學。你在哪兒唸的大學?”

“奧斯汀皮衣。法學院在孟菲斯州大。”

“我以前一直想念大學,卻沒有念成。你是孟菲斯人嗎?”

“我生在這兒,長在諾克斯維爾。你呢?”

“生在離這兒1小時的一座小鎮上。我懷孕後就離開了那兒。我家丟了臉,他家本來就是一堆渣滓。我們只好走。”

從她的話裡,可以聽出她與兩個家庭之間似乎有嚴重的恩恩怨怨,這樣的話題我當然不想深談。懷孕的事她已經提到過兩次,而這兩次,本來都可避而不提的,但她很孤獨,她想談。

“所以你就搬到孟菲斯來了?”

“我們逃到了孟菲斯,在治安法官主持下結了婚,婚禮倒是氣派得很,後來我流產就失去了孩子。”

“你先生做什麼工作?”

“開叉車。老是喝得醉醺醺的。蘇格蘭人的後代,本領沒有,卻老是在做夢想去大的俱樂部打棒球。”

我並沒有要她回答得如此詳盡。我猜想,他從前念高中時,大概是個出名的運動員,而她則是最最漂亮的拉拉隊長。這是一對最最典型的美國男女青年,偏僻小鎮的高中先生和小姐,一個最最英俊,一個最最美麗。最最健壯,最最可能獲得成功,直到有一天災難終於降臨:晚上沒帶避孕套,兩個人一起作了孽。由於某種原因,他們不願做人工流產。他們高中也許已經畢業,也許還沒有畢業。在丟了面子以後,他們逃離偏僻小鎮,隱姓埋名來到孟菲斯這座大城市。流產以後,浪漫的愛情也隨之慢慢消逝,他們需要面對的卻是艱辛的現實生活。

他仍舊夢想著去大的球類俱樂部獲得名譽和財富。她則無限懷念剛剛逝去不久的無憂無慮的歲月,做著永遠實現不了的大學夢。

“對不起,”她說。“這些事我本不該談的。”

“你很年輕,還可以去唸大學嘛。”我說。

聽了我這句鼓氣的話,她咯咯一笑,彷彿是說她早就把這種夢想深深地埋葬了。“我連高中都還沒有唸完呢。”

對此我該說什麼才好?說一些陳詞濫調,叫她自學成才?去拿個普通教育水平證書?上夜校?或者;有志者事竟成?

“你工作嗎?”我卻這樣問。

“有時候。你想做一個什麼樣的律師呢?”

“我喜歡出庭辯護。我希望能在法庭上度過一生。”

“做罪犯的代理人?”

“可能。他們有權得到有力的辯護,他們也有打贏官司的權利嘛。”

“殺人犯?”

“對。不過,他們中的大多數人都請不起私人律師。”

“強姦犯和猥褻幼女犯呢?”

我皺著眉沉默了一會。“不。”

“打老婆的人?”

“不,決不。”我對此是十分認真的,而且她受的傷,也使我對她丈夫產生了一點懷疑。她很贊成我對客戶的選擇。

“刑事案數量很少,”我解釋道。“民事訟訴我或許會辦得更多一些。”

“替人打官司?”

“對,替人打官司。非刑事的官司。”

“離婚官司?”

“我不太情願接這種案子。離婚案太叫人不愉快。”

她在努力把我作為談話的中心,從而可以避免涉及她的過去,特別是目前。這對我倒挺合適。她的眼淚隨時都有可能向外湧,而我卻不願把這場談話弄砸。我但願能一直這樣聊下去。

她想了解我在大學時的生活:學習啦,派對啦,各種社團啦,宿舍裡的生活啦,考試啦,教授啦,旅行啦。她看過大量電影,對大學生活有許多浪漫的想法。在她的心目中,大學4年其美無比;校園古樸幽雅,蔥綠的樹葉在秋天漸漸發黃變紅;穿著運動衫的大學生們,在為校橄欖球隊喝彩鼓勁加油;學生們結下的友誼將終生常綠常青。這個可憐的女孩子,儘管在離開故鄉偏僻小鎮之後立足未穩,卻有著美好的夢想。她講話語法正確無誤,詞彙量比我還大。她不太情願地向我承認,她本來會以第一或第二名高中畢業,假如不是和克利夫·賴考先生髮生了那段年輕人的羅曼司。

我沒有費多少力氣,就講完了我那輝煌的4年大學生活。但有些重要的事實,例如,為了能唸完大學,我每週打工40小時外送比薩餅,當然是隻字不提。

她也想了解我的事務所。我正在對布魯索和他的事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