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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部分

對天王洪秀全來說,楊秀清的“天父傳言”是不可或缺的重要精神支柱。1851年初他在東鄉稱王,正是楊秀清代“天”傳言:“我差爾主下凡做天王,他出一言是天命,爾等要遵。爾等要真心扶主顧王,不得大膽放肆,不得怠慢!”最使拜上帝會會眾(包括當時的洪秀全)信服楊秀清的案例,當屬1851年年底的一件事:當時,清朝將官烏蘭泰由於在廣州做副都統,吸收了不少先進洋東西,就派人假裝向太平軍投降,攜書信及“禮物”到太平軍軍營。楊秀清拆信觀瞧,又掂了掂“禮物”,覺得其中有詐,知道烏蘭泰送的這東西不是什麼好貨,便立刻一翻白眼倒地,復翻白眼起身,以“天父”口吻說:“此內有炸藥,眾人小心!”軍士們忙把烏蘭泰的“禮物”移出營帳,擲於深溝。果然,轟隆一聲,炸彈爆炸,就這樣,一塊鐵皮還把馮雲山肩膀削去一大塊肉。除此以外,洪秀全等人毫髮未傷。自此以後,連洪教主也把楊秀清當真“天父”對待,並下詔道:“爺降凡間悉聖旨,朕盡讀過記清清。故此認爺能不錯,爺哥帶朕宰太平。”

見這種“附體”把戲作用大,楊秀清心中得意,認定自己“金口”有神,凡立法創制,無不借助“傳言”來實現。漸漸地,楊秀清感覺上來,開始以“傳言”一步一步神化他本人:“凡東王打我們一班弟妹,亦是要(我們)好;枷我們一班弟妹,亦是要(我們)好;殺我們一班弟妹,亦是要(我們)好!”“天爺”這張嘴真是太厲害,殺誰都是為誰好,反正天法至公,天父無過,嚴刑峻法,打擊異己,均是上帝的“天意”。

到南京後,楊秀清的代天“傳言”完全成了他搞特權最有效的手段。即使對於洪秀全的二哥洪仁達,他也敢借“天父”的名義把這位“皇兄”捆上打一頓。至於北王韋昌輝、翼王石達開等人,更是畏懼有加,每當有楊秀清“表演”時,皆跪伏屏息,汗流滿面,唯恐東王以“天父”的名義把自己殺掉。

在1855年所頒佈的《行軍總要·序》中,楊秀清忘乎所以,基本把他自己就當成“天父”了:

今東王親受天父天兄默中指授神妙機宜,左輔天王主宰天下,統馭寰宇。自金田起義以來,由湖南、湖北、安徽諸省直抵金陵,戰勝攻克,馬到成功。且閭閻安堵,若忘鋒鏑之驚;士女歸心,共效壺漿之獻,非由東王智慮精銳,防維周密,訓練有素,賞罰至公,斷不及此。蓋東王具生知安行之資,展經文緯武之略,撥亂反治,除暴安良,功烈邁乎前人,恩威超乎後世,蓋其時在運籌帷幄之中,所設規條號令,盡善盡美,誠為亙古未見未聞者也。

所有這些諛辭,大部分是實,但把他自己比擬為“生而知之”的神人,楊秀清確實忘了他是二把手了。

也想嘗試當“萬歲”

早在1853年底,洪秀全這個一介窮酸出身的“太陽”就在宮內開始虐打併任意以酷刑處死後宮“嬪妃”和宮女。大雪酷寒下,天王宮內的女官、宮女鑿挖池塘時幹活慢,讓急於賞景的洪秀全大怒,他大發淫威,又點天燈又蒸活人,弄死不少無辜的女孩。洪天王后宮的作為,讓楊秀清看不過眼,就佯裝“天父”附體,指責洪秀全隨意殺人和在宮內以“靴尖擊踢”宮女,並進而“傳言”道:“為君者常多恃其氣性,不納臣諫,往往以得力之忠臣,一旦怒而誤殺之,致使國政多壞。”表示了對洪秀全的不滿。

洪天王知道自己要賴楊秀清扶持,只好當眾允諾:“自今以後,凡事定與兄弟相商而行之。”

此前不久,軍中有被擄百姓好奇,偷溜入洪教主營帳,夜間窺看老洪與妃子們歡好。洪教主發現後,立刻把老鄉綁了,在自己帳前殺頭。楊秀清又不高興,咣噹變成“天父”,責斥洪天王:“爾與兄弟打江山,殺人大事,何不與四弟商議!此須重罰!”也就是說,“天父”借楊秀清之手,要打洪秀全屁股。洪教主無奈,只得跪下認錯,表示願打願挨。北王、翼王等人也跪求,表示願意代替天王受杖責。見自己目的達到,楊秀清滿意之餘罷手。為此,清朝官吏深感不解:“夫古之叛逆,末路受制於臣下,篡奪者有之,縛獻者有之,襲殺者有之,未聞跪而受杖仍尊為王者,荒唐兒戲,真蜂衙蟻隊之不如!”(《賊情匯篡》)

到達南京定都以後,太平天國一切軍國大權,皆握於楊秀清一人之手,只有東殿尚書侯謙芳、李壽春等人參與謀劃,凡纖芥之事,必稟東王府而後才能得行。

窮人乍富,最喜排場。楊秀清不僅本人高高在上,出行時也大講排場,每出均有扈從千餘人,盛陳儀衛,有大鑼數十對,龍鳳虎鶴旗數十對,絨彩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