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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部分

信善良,也沒有人會去相信會有人無私去幫助別人,甚至當你去好心的做一件你認為對得起良心的事情的時候,在多數人眼裡,那成了你偽善的最好外衣。被誣衊,被冤枉,被栽贓,已經不是什麼新鮮事,已經成了人們司

2006…04…27 23:23:58

(十三)

pol。ice可以抓錯你,法律可以錯判你,可是你要想去糾正這個錯誤卻不是一件簡單的事情。

抓錯你,可以只是因為懷疑你,就能給你戴個嫌疑犯的帽子;疑罪從無在很多時候只是法律條文裡的一句話而已,現實中能真正貫徹實施的屈指可數。判錯你,可以有一萬個理由歸咎於司法的不健全,可是沒有人會為你你受到的不公待遇負責,提起國家賠償,也只是說說而已,又有那個人能真的得到過這樣的道歉形式?!

我知道,要給他洗清罪名,我必須全力以赴,我必須有足夠的證據證明他是無辜的,他是好人,他當時是想去幫助那個婦女。

儘管,現在婦女含糊其辭,以把自己搞糊塗了,自己也說不清楚他到底是不是來幫自己的等等理由來推脫,不想面對自己遇到好人,反咬一口的事實。pol。ice也以雖然沒有證據證明他是搶劫犯,但是事關他出現在事發現場,並與此事有關聯為由,不能徹徹底底的還他一個清白。

我知道,要靠抓住當時的那兩個搶劫犯來為他洗脫不白之冤可能性微乎其微,我只能想辦法找其他證據。我利用自己是記者的身份,想盡辦法,找到了當時事發現場的2個目擊證人,是一個報亭的老頭和一個推著車買水果的婦女。他們都說當時那男的的確是去幫被搶的婦女奪包,不是搶劫犯。可是當我想要他們陪我去趟派出所跟pol。ice證明一下的時候,他們卻死活都不肯。說不想多管閒事,怕惹一身臊。在我苦苦哀求無果的情況下,我不得不耍了點小手段,與其說是手段,不如說是無奈之舉。

我說我是記者,現在要對那天發生的事件,寫篇評論。廣州街頭一婦女被搶,好心人施救,反被誣賴是歹徒,旁觀者無人肯出頭!我還故意說:你們倆我也會以匿名形式將你們事不關己的態度寫進去的,不知道你們的孩子看了,會有何感想。

看著兩人有點遲疑,我又說,如果你們肯證明,我當然也會在文章中把你們伸張正義,深明大義的善良舉動報道出來的。我相信你們都是好人,都不會眼睜睜的看著另一個好人被誣賴受不白之苦的。

他們掂量了很久,終於還是被我說動了。

我又去找了男人公司的上司,儘管他很不情願的開證明說那天的確是派男人去給客戶送資料的事實,但是礙於我與他們老闆朋友有交情的情面,還是開了。儘管,我也知道,那個原來的朋友其實也許已經沒得朋友可作了。

我找了律師,諮詢了這方面的法律,託了很多朋友和同學,終於把男人弄出來了。

儘管出來的時候,pol。ice沒一句道歉的話,儘管那個受過他幫助的婦女沒一個謝字。可是,我看得出來,他並沒斤斤計較的去在乎。起碼證明了他無罪,證明了他是個好人。

當這件事發生的時候,我失去了原本可以稱之為好友的朋友;甚至失去了以後可能再聯絡的可能。但是我得到的更多,更多,我得到了讓一個好人恢復聲譽的機會,我得到了去幫助一個值得去幫助的人幸運,我也得到了一份我對自己的由衷的感激。

我不知道,他以後再碰到這樣的事還會不會毫無顧慮的衝上去幫忙,也不知道他內心是不是已經開始對於做一個好人的概念有了新的詮釋,可是我知道他本質的善良不會因此而動搖。

可是無論怎樣,也不管以後他會不會繼續這樣做,我們都沒資格再去怪他,也沒權利去讓一個受過傷害的好人忍著痛再去迎頭頂刀子!因為,那個拿刀子傷害他的人,其實就是我們,我們這些人,我們這個社會。

天空飄著雨,有點陰霾,來來往往的人潮,冷著一張張沒表情的臉,繼續在這個城市生活著,沒有人知道曾經發生過這樣的一件事,甚至當初親眼見過此事的人也許早已當作一個談資將其遺落在腦後。

世界忘記了,可是我記得,那天記得,歲月記得。

……… mzbox

【樓主】 (2):(十四)

自此以後,那夫妻總是顯得有點卑微,總是在感激了我之後,有點抬不起頭來的難過。。似乎全都是他們的錯,似乎他給我們,給所有的人添了很大的麻煩一樣。也許,真正善良的人都是這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