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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部分

八)“晉畢燁之孫豫讓”條,“晉畢燁之孫豫讓,始事範中行氏而不說,去而就知伯,知伯寵之。及三晉分知氏,趙襄子最怨知伯,而將其頭以為飲器。”

晉安帝司馬德宗當政時發生過一件盜棺事件,《魏書·僭晉司馬叡傳》(卷九十六)記載,新安太守孫泰的侄子孫恩殘暴無比,把縣官的老婆孩子剁成肉醬,再逼縣官吃掉,不吃則將其肢解殺死。時“驃騎長史王平之死未葬,恩剖棺焚屍,以其頭為穢器”。

“穢器”,就是小便壺一類的東西。明確記載將人頭當成排洩大小便的便器,是在十六國時期。《晉書·前秦載記》(卷一百一十五)記載,前秦臣徐嵩在被後秦將姚方成捉住後,寧死不屈。姚方成一怒之下,“三斬嵩,漆其首為便器。”

真正在盜墓史上出現的將人頭顱割下來做成器具的,是西域藏僧楊璉真珈乾的事情。他盜掘南宋帝王陵時,“截理宗顱骨為飲器”。另外,在明代的山東濟南一帶,曾有盜墓偷屍,“打旱骨樁”的風俗,以巫術祈求降雨。

但是,如陳叔陵這般將人的腿骨臂骨從墳裡挖出來,當寶貝的事情,好像從未聽說過——陳叔陵這種“雅興”古今罕見。聯絡到他夜裡不睡覺、喜歡遊蕩墓地、行為怪異的特點,陳叔陵這種“雅興”很可能是一種變態行為,是一種少有的戀骨癖。

● 霸佔東晉宰相墓地

癖是一種病,陳叔陵有“病”的地方還不少,盜用他人的舊墓穴埋葬自己的母親,這才令人噁心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