騰辦理案件移交,將鄭國一案從內史轉到廷尉,從地方政府移交到朝廷。
內史騰見李斯來訪,忙笑臉相迎,口中說道:“原來是客卿大人,有失遠迎,恕罪恕罪。”李斯還禮道:“蒙大王不棄,授李斯為廷尉,內史怕是一時忘了吧,哈哈。”李斯做了七年客卿,內史騰也叫了他七年的客卿大人,早習慣了,也難怪一時改不過口來。內史騰尷尬笑道,對,對,廷尉大人,恭喜大人高升。
李斯時間緊迫,也不客套,開門見山說了來意。內史騰聽完,神情頗顯怪異。
內史,相當於是咸陽市長,權力固然顯赫,但同時也是一個容易受氣的職位,不好當得很。理論上,咸陽地界內發生的大大小小的事,無不在內史騰的管轄之下。然而,咸陽是都城,聚集了秦國政壇所有的高官,且不用說嬴政了,單論三公九卿,都是他惹不起的主,動不動就要對他的工作指手劃腳,給他下絆添堵。這不,他雖然是鄭國一案的主審官,但在整個審理過程中,卻無不是照著宗室的意思在辦。他本以為鄭國的案子算是結了,明兒個往刑場上一送,劍那麼一砍,腦袋往城門上那麼一掛,得,齊活。而在宗室那邊,他也可以因此落個人情討個好什麼的。誰知道,斜刺裡突然殺出個李斯來,要找他提人。
對於李斯的橫空殺出,內史騰無疑是反感的,打心眼裡抗拒,不肯交人。內史騰也在政壇歷練多年,知道李斯和宗室處於對立之勢,鄭國的案子,分明是李斯要和宗室角力,不關他什麼事。他最好的選擇當然是置身事外,然而現實情況卻是,他又不得不夾在當中。
如果不能兩頭都討好,那至少也要做到兩邊都不得罪。內史騰於是問道:“廷尉要重審鄭國之案?” 李斯點點頭。內史騰道:“廷尉可知……”,說著卻欲言又止。李斯瞭解內史騰的處境,於是道:“內史不必顧慮。內史依國法轉交鄭國之案,李斯以國法重審鄭國之案,諒旁人也無話可說。”
內史騰再問道:“以廷尉之見,鄭國之案判錯了嗎?” 李斯點點頭。內史騰緊張起來,按秦國法律,一旦錯判,他這個主審官都要承擔相應的罪名和懲罰,而這些罪名和懲罰,宗室是不會出面為他攬下來的,他只能給宗室當一回替罪羊。內史騰小心問道:“敢問錯在何處?” 李斯答道:“量刑過輕。”
內史騰心安了許多。錯判有三種:凡判決案件量刑不當者,屬“失刑”罪;故意重罪輕判或輕罪重判者,為“不直”罪;故意有罪不判或減輕案情,使罪犯逍遙法外者,為“縱囚”罪。李斯說他量刑過輕,則只會追究他的失刑之罪,罰錢了事,不至於影響仕途。內史騰於是轉交鄭國,同時心中也忍不住好奇,李斯終於要和宗室正面較量了,到底誰勝誰負,他不能知道,但他可以肯定的是,不管誰勝誰負,必然會有一場好戲。
過了內史騰這一關,接下來,便是要獲得嬴政的批准。因為鄭國之案一直由宗室經辦,嬴政在決定之前,自然先來和宗室通氣。
宗室聽到李斯請求召集雜治,改判鄭國車裂,誅其三族,也是吃了一驚,不知道李斯到底在弄啥花頭。他們本來以為李斯和鄭國是一夥的,會要求為鄭國減刑。他們也正這麼期待著,他們就等著李斯犯這個錯誤。鄭國身為韓國間諜,危害秦國的國家利益,罪在必死,在這個大是大非的案子上,只要李斯膽敢要求為鄭國減刑,他們報復的機會就來了,可以藉此大做文章,扳倒李斯。然而,李斯不但不要求為鄭國減刑,反而要求對鄭國施以更重的刑罰,這步棋大大出乎了他們意料,讓他們看不大懂。難道,李斯是要透過車裂鄭國,來搶他們宗室的功勞?又或者,李斯作為新任廷尉,要透過這個必勝的鐵案來展示一下他的威風?
宗室吃不準李斯的用意,卻又無奈李斯的請求皆在廷尉的職責範圍之內,也在法律允許的範圍之內,實在找不到拒絕的理由。況且,只要鄭國還是死罪,無非多了輕重之分,便不算駁了他們宗室的面子。宗室沒有表示異議,嬴政於是下詔,應廷尉李斯之請,召集雜治,重審鄭國之案。
咸陽宮內,法庭舌戰一觸即發! 。 想看書來
第一百九十部分
營救鄭國路線圖終於來到了最後關頭。雜治已然召集,成敗在此一舉。
李斯環顧宮殿,但見秦國政壇的重量級人物幾乎悉數到齊,數十位在尋常百姓看來遙不可及的高官顯貴、王國精英,共聚一殿之內,組成了強大的陪審團陣容。
雜治會審,為廷議的一種。秦國素有廷議的傳統,每逢國家大事,必召集最高決策層,共同商議,官員們各抒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