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去,抓住了小胖子的衣領,氣勢洶洶地逼問道:“你為啥帶女人回家?”未等小胖子開口,母親就是一耳光打去,連聲罵著讓他滾蛋。女孩一看母親那張牙舞爪的樣子,尖叫起來,跑了。
這是一個險象環生的時刻。簡直有些驚心動魄。小胖子掙脫母親,倉皇追趕出去,可女孩說什麼也不肯回來。她只有一個理由:“你媽媽連你這個當兒子的警察都敢打,我要是做了她的兒媳婦,她還不把我吃了?”
女孩說的並非聳人聽聞,也並非沒道理。常人都會這樣想的。愛情需要環境,光談愛是不行的。小胖子也不勉強。吹了。回來後,小胖子看著母親半天沒說話。他無話可說。而母親卻當作什麼都沒發生一樣,自樂其樂地鶯歌燕舞起來。小胖子氣得直想罵人,直想喊天。他真想對她說:“這個家裡,你沒有資格讓我滾!”可他無法說這種話啊,她是張小明的母親,他劉小巴早就有承諾呀!
第一個吹了,第二個第三個也沒逃脫同樣的結局。都讓她打走了。母親充當了他愛情的敵人。她彷彿就是要專門扼殺他的愛情。從此後,耳光成了她最銳利的最得心應手的武器。一耳光下去,就使小胖子的愛情顆粒無收。小胖子據此進行了精心的總結:母親拒絕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