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堂添卻一倍磊塊新涼,能過我信宿留乎?兼制隱居寇服,待旦夕間命下,便作山中無事老人矣!〗
這種情緒,被現代中國文人們吸收進自己的思想與感情之後,使他們即使在陋舍之中也能找到幸福。
人類的幸福是脆弱的,因為諸神明顯地對此感到嫉妒,於是“幸福”就成了生活當中最捉摸不定的問題。然而在文化與進步的領域內,幸福仍是人類智慧首先應該關心和解決的問題。中國人出於自己對生活的一般常識,竭力尋求這種幸福,他們像功利主義那樣,對幸福總比進步更感興趣。
羅素夫人曾經明智地指出,“謀求幸福的權利”過去是並且現在仍是被西方人士所忘懷,並置於興趣之外的權利,他們總是專注於那些次一等的權利,比如選舉、透過皇家費用預算、宣戰和彼捕後接受審判的權利。中國人從沒想到過被捕後接受審判是一種權利,但他們卻總是小心翼翼地保護著自己謀求幸福的權利,無論是貧窮還是失寵都無法把這個權利從他們手中奪走。西方人尋求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