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做的最糟糕的事,可那地方近,我一時又想不出有別的什麼事可做。
我進去的時候,正在表演混帳舞臺節目。羅凱特姐妹們正在擠命地跳,她們全都排成一行,彼此用胳膊互摟著腰。觀眾們象瘋子似的鼓著掌,我背後有個傢伙不住地對他妻子說:“你知道這是什麼嗎?這是精確。”我聽了差點兒笑死。繼羅凱特姐妹之後,是一個穿著無尾禮服和一雙四輪溜冰鞋的傢伙出來表演,他在一嘟嚕小桌子底下鑽來鑽去、一邊還說著笑話。他溜的倒是非常好,可我並不怎麼欣賞,因為我腦子裡老是想象著他怎樣日夜苦練,為了將來在舞臺上表演。這在我看來簡直使得要命。我揣摩我當時的心情確實不對頭。他之後,是無線電城每年上演的聖誕節目。所有那些天使開始從包廂和其他各處出來,手裡拿著十字架什麼的,那麼整整一大嘟嚕——有好幾千個——全都象瘋子似的唱著“你們這些信徒,全都來吧!”真是了不起。幹這玩藝兒的本來意思大概算是虔誠得要命,我知道,同時也好看得要命,可我實在看不出有什麼虔誠或好看的地方,老天爺,象這樣讓一嘟嚕演員拿著十字架滿舞臺轉。等他們表演完畢重新走出包廂的時候,你都看得出他們已等不及回去抽菸了。去年我跟老薩麗。海斯也來看過一次,她不住口地稱讚,說服裝什麼的都美極了。我說老耶酥要是能親眼看見,準會作嘔——見了所有這些時髦服裝什麼的。薩麗說我是褻瀆神明的無神論者。我大概是這麼個人。耶穌可能真正喜歡的恐怕是樂隊裡那個敲銅鼓的傢伙。我從約莫八歲開始就看他表演。我弟弟艾裡和我要是跟我們父母一塊兒出來,我們兩個往往特地換了座位,到前面去看他敲鋼鼓。他是我生平見到過的最好的鼓手。整個演出中他只有機會敲一兩次鼓,可他沒事做的時候從來不露出膩煩的神色。等到他敲鼓的時候,他敲得那麼好,那麼動聽,臉上還露出緊張的表情。有一次我們跟父親一起到華盛頓去的時候,艾裡還寄給他一張明信片,可我敢打賭他一直沒收到。我們那時都還不知道怎樣寫地址呢。
聖誕節目演完後,混帳電影開始了。那電影混帳到了那種程度,我倒真是捨不得不看。故事講的是個英國佬,叫艾力克什麼的,參加了戰爭,在醫院裡喪失了記憶力。他從醫院裡出來,拄著根柺棍,一瘸一拐地在倫敦到處跑,不知道他媽的他自已是誰。他其實是個公爵,可他自己不知道。後來他遇到那個可愛、溫柔、真摯的姑娘上公共汽車。
她那頂混帳帽子給風吹掉了,他去給她拾來,他們於是一塊兒到汽車頂層上坐下,談起查爾斯。狄更斯來。他們兩個都喜歡這個作家。他身邊帶著本《奧列弗。退斯特》,她正好也帶著一本。我差點兒都嘔了出來。嗯,他們倆就這樣一見鍾情了,就因為彼此都是熱愛查爾斯。狄更斯作品的瘋子。他還幫著她做出版生意。那姑娘是個出版商。只是她的生意並不怎麼興隆,因為她哥哥是個酒鬼,把她掙的錢全給花了。他心裡窩著一肚子火,她那個哥哥;因為戰時他是個軍醫,給震壞了神經,不能再開刀動手術了,就一天到晚喝酒,可他為人倒是十分恢諧有趣。嗯,後來老艾力克寫了一本書,那姑娘把它出版了,兩個都嫌了不少錢。他們都準備好要結婚了,那另一個姑娘,叫什麼瑪霞的,突然出現了。瑪霞原是英力克失去記憶之前的未婚妻,艾力克在書鋪裡往他書上親筆簽名的時候給她看見了。她認出了他,就跟他說他原是個公爵什麼的,可他不信她的話,也不願跟著她回去看他母親什麼的。他母親的眼睛瞎得都跟蝙蝠似的。可另外那個始娘,那個可愛溫柔的姑娘,卻要他回去。她的心地十分高尚。他於是回去了。可是儘管他的那隻丹麥種大狗衝著他又跳又蹦,他母親用指頭在他臉上到處撫摸,還拿出他小時候愛玩的玩具熊給他看,可他仍舊沒恢復記憶。後來有一天幾個小孩在草地上打捧球,一球打在他腦袋上。他立刻恢復了他的混帳記憶,進去吻他母親的前額什麼的。他於是依舊當起公爵來,把那個做出版生意的溫柔姑娘完全扔到腦後了。我倒願意把底下的故事說完,可這樣一來我非真正嘔出來不可。倒不是我會給你把故事糟蹋掉,那故事根本沒什麼可供你糟蹋的,我的老天爺。嗯,反正最後艾力克跟那個溫柔的姑娘結婚了,接著那酒鬼哥哥的神經恢復了正常,給艾力克的母親動了手術,使她依舊看得見東西,接著那個酒鬼哥哥和老瑪霞成了眷屬。最後一幕是大家坐在長長的晚飯桌上,看見那隻大丹麥狗帶著一嘟嚕小狗進來,個個笑得命都不要了。或許大家都以為它是隻雄狗呢,我揣摩,或者諸如此類的混帳玩藝兒。我能說的只有一句話:你要是不想把自己的腸子嘔出來,就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