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案,不怪地方官失守,也不發兵捉拿大盜,只將羅琨遺下的衣甲寶劍為憑,說魯國公程爺收留反叛,結黨為非。既同反叛相交,不是強徒,就是草寇,將這一干人犯都叫他擒捉。做成一本,寫了家書,取了一枝令箭,著中軍官進京去了,這且不提。
且言臧知府辭了總督回來,不一日船抵碼頭,上岸忽見兩個家人手裡拿了一張呈子,攔馬喊冤告狀。左右接上狀子,知府看了一遍,大驚道:“又弄出這樁事來了!”心中焦躁,叫役人帶了原告回衙門候審,打道進城。
看官,你道這兩個告狀的是誰?原來是柏府來報被盜的事。自從夜戰淮安之後,第二日臧知府見總督去了,淮安城內無人,民心未定,那一夜就有十數個賊聚在一處,商議乘火打劫,就出城來搶劫富戶,恰恰的來到柏府,明火執杖,打進柏府要寶貝,把個侯登同侯氏眾人嚇得尿流屁滾,躲在後園山子石下不敢出頭,柏府家人傷了幾個,金銀財寶劫去一半,回頭去了。次日查點失物,侯氏夫人著了急,開了失單,寫了狀子,叫兩個家人在碼頭上等候臧知府,一上岸就攔馬頭遞狀。
臧知府看了狀子,想道:“柏文連乃朝廷親信之臣,住在本府地方,弄出盜案,倘他見怪起來,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