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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部分

微,府州絕無將吏,空受名領,終無實益。但寄治譙、歷,於方斷之宜,實應屬南豫。二豫亟經分置,廬江屬南豫,濱帶長江,與南譙接境,民黎租帛,從流送州,實為便利,遠逾西豫,非其所願,郡領灊舒及始新左縣,村竹產,府州採伐,為益不少。府州新創,異於舊藩。資役多闕,實希得廬江。請依昔分置。”尚書參議:“往年慮邊塵須實,故啟回換。今淮、泗無虞,宜許所牒。”詔“可”。領郡如左:

淮南郡

於湖永明八年,省角城、高平、下邳三縣並。 繁昌 當塗 浚遒 定陵襄垣

宣城郡

廣德 懷安 宛陵 廣陽 石城 臨城 寧國 宣城 建元 涇 安吳

歷陽郡

歷陽 龍亢 雍丘

南譙郡

山桑 蘄 北許昌《永元志》無 扶陽 曲陽 嘉平

廬江郡

舒建元二年為郡治 灊 始新 和城《永元志》無 西華《永元志》無 呂亭左縣建元二年,割晉熙屬。 譙建元二年,割南譙屬。

臨江郡建元二年,罷並歷陽,後復置。

烏江 懷德 酇

南兗州,鎮廣陵,漢故王國。有江都浦水,魏文帝伐吳出此,見江濤盛壯,嘆雲:“天所以限南北也。”晉元帝過江,建興四年,揚聲北討,遣宣城公裒督徐、兗二州,鎮廣陵。其後或還江南,然立鎮自此始也。時百姓遭難,流移此境,流民多庇大姓以為客。元帝太興四年,詔以流民失籍,使條名上有司,為給客制度,而江北荒殘,不可檢實。明帝太寧三年,郗鑑為兗州,鎮廣陵,後還京口。是後兗州或治盱眙,或治山陽。桓玄以桓弘為青州,鎮廣陵。義熙二年,諸葛長民為青州,徙山陽。時鮮卑接境,長民表雲:“此蕃十載釁故相襲,城池崩毀,荒舊散伏,邊疆諸戍,不聞雞犬。且犬羊侵暴,抄掠滋甚。”乃還鎮京口。晉末以廣陵控接三齊,故青、兗同鎮。宋永初元年,罷青並兗。三年,檀道濟始為南兗州,廣陵因此為州鎮。土甚平曠,刺史每以秋月多出海陵觀濤,與京口對岸,江之壯闊處也。永明元年,刺史柳世隆奏:“尚書符下土斷條格,並省僑郡縣。凡諸流寓,本無定憩,十家五落,各自星處。一縣之民,散在州境,西至淮畔,東屆海隅。今專罷僑邦,不省荒邑,雜居舛止,與先不異。離為區斷,無革遊濫。謂應同省,隨堺並帖。若鄉屯裡聚,二三百家,井甸可修,區域易分者,別詳立。”於是濟陰郡六縣,下邳郡四縣,淮陽郡三縣,東莞郡四縣,以散居無實土,官長無廨舍,寄止民村,及州治立,見省,民戶帖屬。領郡如左:

廣陵郡建元四年,罷北淮陽、北下邳、北濟陰、東莞四郡並。

海陵 廣陵 高郵 江都 齊寧永明元年置

海陵郡

建陵 寧海 如皋 臨江 蒲濤 臨澤 齊昌永明元年置 海安永明五年罷新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