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鏤石以窮塋域之麗。至班白不婚,露棺累葉,苟相�誇衒,罔顧大典。可明為條制,嚴勒所在,悉使畫一。如復違犯,依事糾奏。”十二月,己亥,以中護軍、建安王子真為郢州刺史,江州刺史、巴東王子響為荊州刺史,前安西司馬垣榮祖為兗州刺史。
八年,春,正月,庚子,徵西大將軍王敬則進號驃騎大將軍,左將軍沈文季為領軍將軍,丹陽尹、鄱陽王鏘為江州刺史。詔放遣隔城虜俘,聽還本土。二月,壬辰,零陵王司馬藥師薨。夏,四月,戊辰,詔“公卿已下各舉所知,隨才授職。進得其人,受登賢之賞;薦非其才,獲濫舉之罰。”秋,七月,辛丑,以會稽太守安陸侯緬為雍州刺史。癸卯,詔曰:“陰陽舛和,緯象愆度,儲胤嬰患,淹歷旬晷。思仰祗天戒,俯紓民瘼,可大赦天下。”癸亥,詔“司、雍二州,比歲不稔,雍州八年以前、司州七年以前逋租悉原。汝南一郡復限更申五年。”八月,丙寅,詔“京邑霖雨既過,居民氾濫,遣中書舍人、二縣官長賑恤。”乙酉,以行河南王世子休留代為秦、河二州刺史。壬辰,以左衛將軍、隨郡王子隆為荊州刺史。巴東王子響有罪,遣丹陽尹蕭順之率軍討之,子響伏誅。冬,十月,丁丑,詔“吳興水淹過度,開所在倉賑賜。”癸巳,原建元以前逋租。
十一月,乙卯,以建武將軍伏登之為交州刺史。十二月,乙丑,以振威將軍陳僧授為越州刺史。戊寅,詔“尚書丞郎職事繁劇,恤俸未優,可量增賜祿。”己卯,皇子子建為湘東王。癸巳,以監青冀二州軍、行刺史事張衝為青、冀二州刺史。
九年春,正月,甲午,以侍中、江夏王鋒為南徐州刺史,冠軍將軍劉悛為益州刺史。辛丑,車駕祠南郊,詔“京師見囚繫,詳量原遣。”
三月,乙卯,以南中郎司馬劉楷為司州刺史。辛丑,以太子左衛率劉纘為廣州刺史。夏,四月,乙亥,有司奏:“舊格一年兩過行陵,三月十五日曹郎以下小行,九月十五日司枯以下大行。今長停小行,唯二州一大行。”詔曰:“可。”六月,甲戌,以尚書左僕射王奐為雍州刺史。秋,九月,戊辰,車駕幸琅邪城講武,觀者傾都,普頒酒肉。
十年春,正月,戊午,詔“諸責負眾逋七年以前,悉原除。高貲不在例。孤老六疾,人谷五斛。內外有務眾官增祿俸。”以左民尚書、南平王銳為湘州刺史,司徒、竟陵王子良領尚書令,右衛將軍王玄邈為北徐州刺史,中軍將軍、廬陵王子卿進號車騎將軍,北中郎將、南海王子罕為兗州刺史,輔國將軍、臨汝公昭文為南豫州刺史,冠軍將軍王文和為北兗州刺史。
二月,壬寅,鎮軍將軍陳顯達領中領軍。夏,四月,辛丑,大司馬豫章王嶷薨。五月,己巳,司徒、竟陵王子良為揚州刺史。秋,八月,丙申,以新城太守郭安明為寧州刺史。冬,十月,乙丑,車駕幸玄武湖講武。甲午,車駕殷祠太廟。
十一月,戊午,詔曰:“頃者霖雨,樵糧稍貴,京邑居民,多離其弊。遣中書舍人、二縣官長賑賜。”
十一年春,正月,癸丑,詔“京師見繫囚,詳所原遣。”以驃騎大將軍王敬則為司空,江州刺史、鄱陽王鏘為領軍將軍,鎮軍大將軍陳顯達為江州刺史,右衛將軍崔慧景為豫州刺史。丙子,皇太子長懋薨。
二月,壬午,以車騎將軍、廬陵王子卿為驃騎將軍、南豫州刺史,撫軍將軍、安陸王子敬進號車騎將軍。己丑,輔國將軍曹虎為梁、南秦二州刺史。癸卯,以新除中書監、晉安王子懋為雍州刺史。丙午,以冠軍將軍王文和為益州刺史。
三月,乙亥,雍州刺史王奐伏誅。夏,四月,壬午,詔“東宮文武臣僚,可悉度為太孫官屬。”甲午,立皇太孫昭業、太孫妃何氏。詔“賜天下為父後者爵一級,孝子順孫義夫節婦粟帛各有差。”癸卯,以驍騎將軍劉靈哲為兗州刺史。五月,戊辰,詔曰:“水旱成災,谷稼傷弊,凡三調眾逋,可同申至秋登。京師二縣、朱方、姑熟,可權斷酒。”庚午,以輔國將軍蕭惠休為徐州刺史。丙子,以左民尚書、宜都王鏗為南豫州刺史。六月,壬午,詔“霖雨既過,遣中書舍人、二縣官長賑賜京邑居民。”秋,七月,丁巳,詔曰:“頃風水為災,二岸居民多離其患,加以貧病六疾,孤老稚弱,彌足矜念。遣中書舍人履行沾恤。”又詔曰:“水旱為災,實傷農稼。江淮之間,倉廩既虛,遂草竊充斥,互相侵奪,依阻山湖,成此逋逃。曲赦南兗、兗、豫、司、徐五州,南豫州之歷陽、譙、臨江、廬江四郡,三調眾逋宿債,並同原除。其緣淮及青、冀新附僑民,復除已訖,更申五年。”是月,上不豫,徙御延昌殿,乘輿始登階,而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