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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部分

賁中郎將、青州大中正。桂陽反,加懷珍前將軍,守石頭。為使持節、督豫司二州郢州之西陽軍事、冠軍將軍、豫州刺史。建平王景素反,懷珍遣子靈哲領兵赴京師。升明元年,進號徵虜將軍。

沈攸之在荊楚,朝議疑惑,懷珍遣冗從僕射張護使郢,致誠於世祖,並陳計策。及攸之起兵,眾謂當沿流直下,懷珍謂僚佐曰:“攸之矜躁夙著,虐加楚服,必當阻兵中流,聲劫幼主。不敢長驅決勝明矣。”遣子靈哲領馬步數千人衛京師。攸之遣使許天保說結懷珍,懷珍斬之,送首於太祖。太祖送示攸之。進號左將軍,徙封中宿縣侯,增邑六百戶。攸之圍郢城,懷珍遣建寧太守張謨、遊擊將軍裴仲穆統蠻漢軍萬人出西陽,破賊前鋒公孫方平軍數千人,收其器甲。進平南將軍,增督南豫、北徐二州,增邑為千戶。

初,孝武世,太祖為舍人,懷珍為直閣,相遇早舊。懷珍假還青州,上有白驄馬,齧人,不可騎,送與懷珍別。懷珍報上百匹絹。或謂懷珍曰:“蕭君此馬不中騎,是以與君耳。君報百匹,不亦多乎?”懷珍曰:“蕭君局量堂堂,寧應負人此絹。吾方欲以身名託之,豈計錢物多少。”太祖輔政,以懷珍內資未多,二年冬,徵為都官尚書,領前軍將軍,以第四子寧朔將軍晃代為豫州刺史。或疑懷珍不受代,太祖曰:“我布衣時,懷珍便推懷投款,況在今日,寧當有異?”晃發經日,而疑論不止。上乃遣軍主房靈民領百騎追送晃,謂靈民曰:“論者謂懷珍必有異同,我期之有素,必不應爾。卿是其鄉里,故遣卿行,非唯衛新,亦以迎故也。”懷珍還,仍授相國右司馬。建元元年,轉左衛將軍,加給事中,改霄城侯,增邑二百戶。明年,加散騎常侍。虜寇淮、肥,以本官加平西將軍,假節,西屯巢湖,為壽春勢援,虜退乃還。

懷珍年老,以禁旅辛勤,求為閒職,轉光祿大夫,常侍如故。其冬,虜寇朐山,授使持節、安北將軍,本官如故,領兵救授。未至,事寧,解安北、持節。

四年,疾篤,上表解職,上優詔答許,別量所授。其夏,卒,年六十三。遺言薄葬。世祖追贈散騎常侍、鎮北將軍、雍州刺史,諡曰敬侯。

子靈哲,字文明。解褐王國常侍、行參軍,尚書直郎,齊臺步兵校尉。建元初,歷寧朔將軍,臨川王前軍諮議,廬陵內史,齊郡太守,前軍將軍。靈哲所生母嘗病,靈哲躬自祈禱,夢見黃衣老公曰:“可取南山竹筍食之,疾立可愈。”靈哲驚覺,如言而疾瘳。嫡母崔氏及兄子景煥,泰始中沒虜,靈哲為布衣,不聽樂。及懷珍卒,當襲爵,靈哲固辭以兄子在虜中,存亡未測,無容越當茅土,朝廷義之。靈哲傾產私贖嫡母及景煥,累年不能得。世祖哀之,令北使告虜主,虜主送以還南,襲懷珍封爵。靈哲永明初歷護軍長史,東中郎諮議,領中直兵,出為寧朔將軍、巴西梓潼二郡太守,西陽王左軍司馬。隆昌元年,卒,年四十九。

李安民,蘭陵承人也。祖嶷,衛軍參軍。父欽之,殿中將軍,補薛令。安民隨父之縣,元嘉二十七年沒虜,率部曲自拔南歸。太初逆,使安民領支軍。降義師,板建威將軍,補魯爽左軍。及爽反,安民遁還京師,除領軍行參軍,遷左衛殿中將軍。大明中,虜侵徐、兗,以安民為建威府司馬、無鹽令,除殿中將軍,領軍討漢川互螫賊。

晉安王子勳反,明帝除安民武衛將軍、領水軍,補建安王司徒城局參軍,擊赭圻、湖白、荻浦、獺窟,皆捷,除積射將軍、軍主。張興世據錢溪,糧盡,為賊所逼。安民率舟乘數百,越賊五城,送米與興世。偽軍主沈仲、王張引軍自�貴口欲斷江,安民進軍合戰破之。又擊鵲尾、江城,皆有功。事平,明帝大會新亭,勞接諸軍主,樗蒲官賭,安民五擲皆盧,帝大驚,目安民曰:“卿面方如田,封侯狀也。”安民少時貧窶,有一人從門過,相之曰:“君後當大富貴,與天子交手共戲。”至是安民尋此人,不知所在。從張永、沈攸之討薛安都於彭城,軍敗,安民在後拒戰,還保下邳。除寧朔將軍,戍淮陽城。論�貴口功,封邵武縣子,食邑四百戶。復隨吳喜、沈攸之擊虜,達睢口,戰敗,還保宿豫。淮北既沒,明帝敕留安民戍角城。除寧朔將軍、冗從僕射。戍泗口,領舟軍緣淮遊防,至壽春。虜遣偽長社公連營十餘里寇汝陰,豫州刺史劉勔擊退之。虜荊亭戍主升乞奴棄城歸降,安民率水軍攻前,破荊亭,絕其津逕。遷寧朔將軍、冠軍司馬、廣陵太守、行南兗州事。

太祖在淮陰,安民遙相結事,明帝以為疑,徙安民為劉韞冠軍司馬、寧朔將軍、京兆太守,又除寧朔將軍、司州刺史,領義陽太守,並不拜,重除本職,又不拜,改授寧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