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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3部分

張九的下落這件事大為讚賞,道:“我們這些海商,因失去土地不得不靠海吃飯,我們確實是與倭商胡賈有些貿易往來,但我們並沒有做任何對不起天地良心的事,不偷不搶不騙,公平地與倭商胡賈貿易往來,我不知道我們哪裡做錯了?為何動輒得咎,被朝廷斥為圖謀不軌?並教唆愚民把我們視為倭寇。我們本來是良民,指鹿為馬,把我們冤枉成倭寇有枉國法,於理有虧,良心何安呀?小夥子,多謝你向我們告知映雪父親的下落,你做得對,你這樣做非常難得,你對得起天地良心,我們都服你。”

徐鳳儀心裡沒有任何喜悅,有的是一種如釋重負的感覺,今晚他肯定能安安穩穩睡個大覺,這一點他毫不懷疑。當然,他也有一點擔心,擔心自己吃裡扒外的事被他師父劉雲峰知道。於是他向張映雪懇求道:“不管你們用什麼方法去救張九先生,別在我師父面前提我,別讓他老人家知道這訊息是我透露給你們的。還有,我跟他不是很熟,謝謝!”徐鳳儀這一聲跟他師父不是很熟的話耐人尋味,意味著他跟他師父的理念不同,儘管在抗倭方面可以找到共同點,但方法、論上分歧很大。徐鳳儀是不屑他師父劉雲峰黑白通吃的抗倭手段的,他要的是一種光明磊落的、堂堂正正的對抗倭寇的方法。徐鳳儀不僅對他師父劉雲峰用血腥手段斂財抗倭的方法質疑,後來也對浙江總督胡宗憲賄賂權臣獲得事權的抗倭方法質疑,這是後話,暫且不提。

對於劉雲峰這些地主豪強的抗倭行為,即使他說是正義的,也改變不了他血腥掠奪商人小販的暴力行為。之所以形成這個悲劇的事件,筆者認為當時大明朝廷對這些地主豪強的抗倭義舉持觀望態度,缺少財政扶持,才促成這個悲劇發生。

既要馬跑得快,又不給馬吃草,這就是大明朝廷對這些地主豪強抗倭義舉所持的曖昧態度──你們自發抗倭,可以,但朝廷沒錢,你們看著辦吧!看著辦?你就看看劉雲峰他們怎麼辦吧!他就用強盜生存的潛規則生存,說白了就是搶劫老百姓自籌糧草。劉雲峰搶劫商人小販絕不是個孤例,稍後從廣西開赴浙江抗倭的“狼兵”與“土兵”也同樣兇惡擾民,把浙民視作隨便拔毛的羔羊,營中發不出軍餉的時候,就搶劫老百姓助餉。

這樣,你就不用分析你就可以得出結論,有些打著抗倭旗號的地主豪強不一定是真心抗倭。象唐三之流的奸商流氓,就是打著抗倭旗號斂財。分析這些偽君子、偽道士亂七八糟的人性,能說明什麼問題呢?只能說明大明皇朝這個社會已經腐爛透頂了,打著抗倭旗號做個臉厚心黑的屠夫也能活得風光體面,也能發財,也能升官;而無辜老百姓,則使挾著尾巴做人,還不知能不能經得起這些吃人不吐骨頭的惡主們的輪番折騰,真是混帳。

這些地主豪強抗倭組織,也有自己的行規,內部矛盾也是很殘酷,很流氓,黑吃黑的事經常發生。為了爭奪地盤,彼此之間爭得你死我活。還不是誰力量大,誰霸道就能佔個好地方收保護費。稍弱的豪強就靠邊站吧,搞不過大的豪強就欺負老百姓。

劉雲峰的蕩寇營已經很能說明問題了,劉雲峰也不見得是個壞人,但他這個地主豪強的抗倭角色決定他是個不符合道德、法律的東西,誰套上了這個角色的皮誰就是邪惡的,不會以個人意志為轉移,想不邪惡,只能讓個人意志不受角色的控制,說白了,就是不強出頭籌建抗倭組織。該由國家政府辦的事就由國家政府去辦,私人不要瞎摻和。類似劉雲峰的蕩寇營的自辦民團組織,還有後世鎮壓太平天國起家的“曾剃頭”曾國藩的湘軍,都很能說明民勇起家充滿暴力血腥的原罪問題。

對於商人來說,做生意無非就是逐利,那裡有自由,那裡就有人流,那裡就有商機。而人氣是隨著自由跑的,仙遊城被倭寇佔據,成為大明政府管不住的自由港口。逐利的商人就喜歡去那裡做生意,大家也只能跟著商機的屁股後面亦步亦趨,誰也不能抗拒這個潮流大勢,除非你是不想賺錢,又作別論。千做萬做,賠本生意不做,你不能怪商人往那裡跑,逮著這些商人就說他們是奸商、漢奸和倭寇。

大明官府擾民有術,治國無方。看人家倭寇佔著仙遊這個小地方不足半年,愣地把仙遊城的商業搞得有聲有色。大明官府的面子算是丟盡了,所以才惱羞成怒,堅決不允許倭寇待在那裡:你本事,不就顯得我無能嗎?不就顯得我佔著茅坑不拉屎嗎?不逐你倭寇逐誰?這也是一些大明官員逐倭心態的真實寫照。因為倭寇太能幹,顯得大明官員象豬八戒照鏡子,左右不是人。

當初,張映雪的父親張九也是因為逐利而來到仙遊城開店的,他本來就是衝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