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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

作品:暗黑社會

作者:吳澧童

內容簡介:

一年前,出現了五起兇殺案。死者是四女一男,五個人都是死在家中,每個人的死法都是一樣:他們的頭顱都平整安穩的放在自己的床頭上,臉上面無表情,有些甚至還面帶微笑。最令人不解的是:除了頭之外,他們的身體都不見了!……

《暗黑社會》絕對是華人版的《X檔案》,看似平凡的兇殺案,經書中主角抽絲剝繭,呈現了科學不能解釋的超現實詭異內情,是推理,也是驚悚,更令你坐立不安!

為什麼中國的奇門遁甲,比不上英國的哈利波特紅?我不曉得。

黑格爾曾經說過:“凡是存在的,都是合理的。”我不是小說家,只是個卑微的紀錄人,我將所看到的,所聽到的軼聞和傳奇,寫下來告訴各位。

正文

第一集 留頭魔事件

一年前,出現了五起兇殺案。死者是四女一男,五個人都是死在家中,每個人的死法都是一樣:他們的頭顱都平整安穩的放在自己的床頭上,臉上面無表情,有些甚至還面帶微笑。最令人不解的是:除了頭之外,他們的身體都不見了!……警方面對這樣毫無頭緒的兇殺案陷入膠著,唯一的共識,就是稱這兇殘的殺人兇手叫:“留頭魔”!

第一章

“鈴…鈴…鈴……”在寂靜的半夜,忽然沒來由的傳來一陣手機聲響,早已有職業病的我,連忙翻身而起,睜著惺忪的睡眼,四處尋找聲響的來源,五秒鐘後,我在我的手提袋裡,找到了一邊狂叫一邊發抖的手機,從對方的聲音中,感覺到十分急促而興奮,就連我的反應十分冷淡而無力,他似乎也沒查覺到。

“無厘頭!無厘頭!醒了沒?去年,去年那個『留頭魔』又出現了!你要不要來分局?快點,再十分鐘法醫就要去驗屍了!”

“留頭魔”?一聽到這個名詞,我整個人就像被人潑了冷水一樣馬上清醒了過來。我怎麼可能忘了這個名字?這個駭人聽聞的名字還是我第一個在媒體上發表的呢!我連忙坐了起來,看了看手錶:一點三十分。我急忙回答:“好!夠朋友,你可是第一個告訴我的吧?我十分鐘一定到…保持聯絡喔!”邊說電話,我一邊套上衣服和褲子,電話一掛上,我就拎了機車鑰匙出門了。

到了分局,果然沒看到其他媒體記者,心裡一爽:“鬼靈精這小子真夠意思!”不過,像這種重大社會刑案,是不可能不引起其他“嗜血”媒體的興趣的。更何況我們是雜誌,出刊日不比其他電子媒體,一個“新聞快報”馬上就將最新訊息和畫面傳送在電視、廣播上,一想到,“獨家”的快感馬上就蕩然無存,因此最多再過十五分鐘,所有的媒體記者應該都會出現在命案現場吧?

就在我的熱情逐漸冷卻的同時,忽然有個人用力拍了拍我的背:“馬的,吳澧童,你飆車啊?從永和到中山分局只花了你十分鐘?”

我連頭也不用回,就可以猜到這位拍打我的人就是我在分局的眼線:鬼靈精。為什麼他會有這個綽號呢?其實我真的很想請教他的父母。他本姓歸,叫霖競,乍聽之下還挺有個性的,誰知道,“歸”再加上“霖競”,不就是“鬼靈精”嗎?這小子也不甘示弱,他說我姓吳,叫澧童,所以就叫我“無厘頭”!反正我從小就被人“無厘頭”叫到大,多他一個混蛋也沒差。

倒是這小子本性就交遊廣闊,什麼媒體如果從分局長或刑事組找不到最新訊息,一通電話問他保證所有“秘密”都知道的詳細清楚。不過他也是有分寸的人,該說和不該說絕對分的清清楚楚,也不知為什麼,他對我就是最夠意思,也或許我們“暗黑社會週刊”內容火辣香豔,他是忠實讀者吧,因此為了要拿到免費的雜誌,他總是會將一些還沒曝光的案件或訊息事先透露給我知道。反正我是週刊記者,也沒辦法寫什麼“獨家”,因此兩人目前還算“相處甚安”。

不過,其實我倆之間還有一些“不可告人”的秘密,為什麼他會從一個小員警跳級為刑事組的組員,這點,和我息息相關。

雖然是凌晨兩點多,整棟分局還是燈火通明、人聲鼎沸,所有的警員看起來都神色匆匆,似乎大敵當前。沒多久,果然所有的媒體都來了,就連SNG車都出動了,面對這樣的陣仗,看了看自己只背了一個破爛揹包,一個還過得去的“佳能”相機,就不由得咒罵起自己的雜誌實在“寒酸”的過了頭…

“喂,無厘頭,法醫和檢察官已經來了,要走羅,我先把地址給你,你去那邊再等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