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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一章 趙剛的日記

哈哈,今天家裡有客人,涵涵大廚很忙,不過昨天存稿了,偶聰明吧。感謝千語姐姐,雪花哥、兜兜姐、超人哥,兮兮、淼淼、geroro的禮物,感謝蓋樓的奔哥,冬季施工注意安全。感謝所有訂閱的哥哥姐姐弟弟妹妹們,燦爛笑容繼續送上。

o(n_n)o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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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趙剛內心深處無法忘懷的這個人不是如涵,而是他在ktv裡認識的女人張楠,說到和張楠的那段情,連他自己都覺得奇怪,這女人雖然有些姿色,但只是ktv裡的一個陪唱小姐,她家在海城附近的一個小縣城,條件並不好,認識趙剛的時候,剛剛離婚一年多,有一個男孩,和她前夫一起生活,也許是從小就缺錢的緣故,張楠很看重錢,她的人生信條就是一切向“錢”看。

趙剛親暱地稱呼她為楠楠,和她之間有很多看似美好的回憶,為了她,趙剛甚至還記了日記,想透過這種方式,留下他們相處的點點滴滴:

‘2010年11月21日,我和紅梅鬧得很僵,好不容易有所好轉,我和兩個哥們準備去ktv輕鬆一下,明明想去別的地方,但他倆故意把我帶到了紅梅工作的樂天ktv。在嬉鬧中,李朋無意中說出了他心中的秘密——紅梅揹著我幹了一件不可原諒的事,和別的男人在一起了,質問她之後,她承認了,我們分手了。也就是再那一晚我見到了楠楠。說實話印象不深,就覺得她很漂亮,這倆小子沒早點介紹給我。

2010年12月4日,我開會回來,晚上實在沒意思,因為和紅梅的事。雖然我原諒了那件事,但我們的談話很僵,無法挽回。那晚我們又去瀟灑一下,快結束時,再一次見到楠楠,聽人說她認為我的歌聲很好聽。想見見我,我。當時當然非常盲目,我說也想見見,見到了,近距離的接觸後,更覺得他漂亮。

12月6日,我們還是走到了一起。也許是愛情、也許就是失去紅梅後的一種報復,因為我想要讓她知道沒有她,我還會有別人。我們一起逛街、看電影,她給自己買了一件1200多元的衣服,沒有要求我付款,我很欣慰,但這也許正是一種別樣的手段。那天是她第一次走進電影院看電影,她說我給了她很多第一次。

12月8日,她離開了原來住的地方,為了我也為了她自己。

12月9日,我把她從臨時住的賓館接了出來,住進匯龍,收拾東西她還不小心丟了一件。然後就是東奔西走的找房子。

12月11日,我們找到了房子,高價租了下來,說實話很漂亮,到現在我還是覺得再也找不到這麼好的房子了,可惜它不再屬於我了。

12月12日,我們正式搬入新家,陪楠楠去購物。

哈哈,我犧牲了很多時間和工作,整整陪了她6天,因為我知道這個時候她需要我,對她,我還沒有任何過激的行為。

12月14日,我去買菜,她給做了第一頓飯,可惜也是最後的一次。

12月17日,我們一起去看一場電影。

12月18日,因為另一個女孩我們吵架了,一起去唱歌,她很生氣,我卻很高興,因為這表示她在乎我。

12月19日,星期天,我答應她一件事,但說老實話我別是特別想做,在她的提醒和哀求下,我還是做了,我給她買了一部手機,當今最流行的4。她說這是她第一次用這麼貴的手機,說實話,那時我下了很大的決心,又給了她另外一個第一次。

12月20日,這幾天我們總是吵架,她朋友心情不好,她去陪朋友,我生氣了,因為她不來陪我。

12月22日,我們一起去萬達唱歌、看電影,這幾天因為一些事她不能去上班,我一直陪在她身邊。

12月28日,我送她回家,看見她媽,她卻沒有讓我留下來,無所謂,反正我也不是她的什麼人。

12月31日,她朋友過生日,她讓我買件差不多的禮物,我照做了。

2012年1月4日,我給她買了兩副隱形眼鏡,她說喜歡。

1月6日,我第一次騙了她,因為我不想讓她知道後生氣,我去給張紅梅過生日了。

1月8日,楠楠想去上班,問我可不可以,我不知道應該怎麼做,因為真正的決定權不在於我,我不可能留住她一輩子。

當然,她是我的女人,我不希望自己的女人到那種場所裡拋頭露面,我想養她,讓她過衣食無憂的生活。

1月9日,楠楠讓我送她一件貂絨大衣,我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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