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說一下原因,是真的被揍了,不是標題黨,事情是這樣的。
我是人力資源從業者,公司是醫療美容行業,晚上多數人下班後還有前臺的要值班到九點。
今天下午公司倆女孩打架(且稱a和b),一次談話後本來無事發生,順利調解完成。
但是下班後a跟男朋友說了這件事,a男友覺得女朋友被欺負,這絕對不能忍,於是帶著五個人來公司找到了正在值班的b,公司沒有保安,而且b是前臺所以一下就被找到,之後爭吵沒幾句a男友就打了b一巴掌,旁邊同樣值班的女孩嚇得立刻給我打了電話。
當時七點多,我還沒到家,馬上騎著小毛驢往回趕,心裡是拔涼拔涼的,當機立斷就報警了。
等我到了的時候警察還沒到,a在拉架,b在哭,給我氣得罵了幾句,那幾個傢伙衝上來就要打我,我正在氣頭上肯定不能慫啊,然後我就被揍了。
打是肯定打不過的,雖然盡力反擊了,但奈何對方人多勢眾。
當然我也沒怎麼樣,法治社會救了我,雖然有點疼但是不後悔就是了。
後來警察來了,我們順理成章被帶走了,臨走前我還讓人複製監控影片發給我。
坐在警車上的時候氣也消了,我突然想到,好傢伙,這是六個人打我一個啊,我現在是不是可以準備找個4s店銷售約時間看車了(開玩笑)。
然後各自筆錄,雙邊調解。
那些人在公司門口叫得多兇,面對警察的時候就有多卑微。
結果就是對方給我和b賠了錢,道了歉,這就折騰到十一點。
我是沒啥存稿,之前不是晉升考核嘛,現在成功了,我的三個頂頭上司不在,公司差不多我在負責,所以真的很忙。
明天早上我再去加個班處理後續,下午回來後我還是寫多少發多少,儘可能多爆發一些。
最後,大家平日裡也不要打架,當然被打了也不要害怕,該還手咱還得還手,以保護自己為最高原則。
但絕對不要主動用暴力的手段去欺負別人,因為警察罵他們的時候真的好凶兇,而且最後我們走了,他們還要等家屬去領,二三十歲的人了想想也夠丟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