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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狗仔日記

事件。

比如,

‘姦夫爬窗出逃豈料丈夫出門前在窗臺抹了油’,

‘男子向警察藉手銬稱回家輔導孩子作業前先把拷上’,

‘女子花錢請人勾引前男友的現女友結果請來的人愛上了現男友’……等爆款頭條社會新聞,都出自我的手筆。

一開始我以為今天我運氣不錯,

下午出工,傍晚就拍到當紅女星李霜約會神秘男子,李霜隔窗甜蜜比心。

僅是這幾張照片起碼就能敲他孃的一筆……不對,賺一大波流量!我是個有理想的娛記,職業操守滿分,為吃瓜群眾謀福利,從不敲竹槓。

接著我跟蹤這名神秘男子,雖然我娛樂圈小百科竟認不出此人,但我料定他必然是有來頭的男明星,只是如今男明星的化妝術也很厲害了,鬚眉不讓巾幗啊!

因為他狡猾得很,我居然跟丟了。

這不科學,

他肯定是老手。

不是圈內老傢伙,偷吃經驗豐富,我豈會跟丟?

非戰之罪!

當我騎小毛驢共享單車快回到家時,發現遠離著小區老遠的荒郊野外,停著一臺黑色日產。嘿嘿嘿……以我多年窺視車戰的經驗,這必然是車戰現場!

我放下小毛驢單車,抄起相機,用堪比f1換輪胎的速度換上夜拍鏡頭。

我好恨!

竟然被人捷足先登了!

沒關係,我躲到大樹後面,拉長鏡頭,悄悄地幹活!

那個人好奇怪,穿著奇奇怪怪的長袍,大晚上戴著墨鏡、頭髮梳得跟周潤發似的,更奇怪的是,他拿手電往車裡照,車裡竟然沒響起狗男女的驚叫。

我大失所望,但我很快就慫了,因為有警察來了!

警察迅速圍住那臺車,和長袍周潤發說了幾句什麼,就從車裡抬出一個人,是個男的。

掛了?

我靠,馬上風嗎?

不對,又抬出來一個,好像……還是男的?

看來不是車戰,是兇殺。但也說不定,即便不是一男一女,沒準是‘敵後戰爭’呢?

反正我有點怕,決定快回家。

我一口氣悄悄摸回到小區門口,正準備進去,卻一眼看見小區門口那家不坑人專宰豬的眼鏡店出來個年輕人,他身量很高,氣質不錯,動作頗有腔調地將一支無框眼鏡戴上……

等等!是他!

這不就是和李霜約會的那個神秘男人麼?他也住這?不對,他喊了計程車要走!

我趕緊叫車,三百塊下去,師傅打包票肯定能跟住前面那臺車!

司機問我幹嘛,捉姦啊?

呵呵,我倒是想有奸可捉,想了三十多年。

給我個機會捉姦,只要能捉到,我一定原諒她。

讓司機甭廢話,我在另一片郊區跟上了他。

他進了一間旅館。

下車前,司機看著旅館招牌,語重心長跟我說,老弟,別衝動。

我衝動個錘子!

我們娛記是摘瓜人,多少雙眼睛等著我們摘下來的瓜,我們是在為群眾謀福利懂麼?

我下車看清楚了,這旅館用的是臨街的兩層排房,下面是商鋪,旅館招牌上一層有幾個窗戶亮著。幸好,只有一個拉了窗簾。

我一咬牙,到街對面另一間賓館八十塊要了一間房,事情緊急,我甚至沒還價,我現在一邊寫今天的日記一邊心口拔涼。媽的,今天血虧……

我進了房間,立馬在視窗架上相機,半拉窗簾稍作隱蔽,美滋滋的在鏡頭後一個個查詢街對面的房間。

不是,不是,還不是……

只剩兩個房間了,

一間拉著窗簾,另一間沒有。

我當時覺得一定是上天對我單身三十六年的回饋,我在最後一間沒拉窗簾的窗戶裡看見了他!

我把鏡頭拉到最近,老子非得連他臉上的粉刺都給拍下來……啊,這傢伙面板真好啊,居然啥缺點都沒有。

接著……日哦,

難怪呢!

我說剛才還和大明星李霜約會的傢伙,怎麼也不該是小角色,怎麼會住在郊區這種破旅館?看來老子今天要發啊,果然是偷偷跑這裡來幽會別的女人!

咦,好奇怪,我怎麼會有種自己捉小三的氣憤?

接著我就怒了,

什麼世道?

當真是朱門全是妞,路有吊絲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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