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公不是那種言而無信的人吧?”
“大家都已經談好了,怎麼還帶反悔的呢?”
長孫衝低聲道:“哎,主要是杜公他身體今年越來越差了。”
“前幾日,杜公找到我阿耶,兩人談了很久。”
“我聽到一些,杜公的意思是,他的身體恐怕是撐不住兩年了。”
“他想要在走之前,讓杜構步入朝堂。”
聽到這,趙銘就明白杜如晦的想法了。
按照規矩,官員在遭遇父母或祖父母等,直系尊長去世時必須遵守“丁憂”的喪期制度。
普通百姓則是遵從守孝的習俗,兩者也有著一定的區別。
丁憂,朝廷官員在位期間,如遇父母去世,則無論此人擔任何官何職,從得知喪事的那一天起,就必須辭官回到祖籍,為父母守制二十七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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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憂的期限為二十七個月,分為三個階段。
十二個月後的小祥之祭,二十四個月後的大祥之祭,以及第二十七個月的禫祭。
禫祭即除服之祭,到此守制結束。
不過,朝廷可以根據需要,對“丁憂”期間的官員,進行“奪情”或者“起復”。
簡單來說,就是朝廷可以讓官員,不用在家丁憂。
守孝的話,期限有著不同,這需要看死去的人,與你是什麼關係。
正常來說,如果死去的親人已經出了“五服”,就需要進行守孝。
五服,即“斬榱”、“齊榱”、“大功”、“小功”和“緦麻”。
指的是以死者本身為中心,按照親疏關係劃定的五個等級。
斬榱,通常只適用於子女和父母之間。
齊榱次之,適用於孫子與祖父母之間。
大功適用於曾孫與曾祖父母之間。
小功適用於玄孫與高祖父母之間。
緦麻適用於五世以內的親屬關係。
具體的服喪期限,斬榱為三年,齊榱為一年,大功為九個月,小功為六個月,緦麻為三個月。
如果杜構在杜如晦死前,獲取了官身,按照規矩需要丁憂二十七個月,也就是兩年多一點。
可要是沒有官職,那就需要守喪三年。
最關鍵的事,丁憂期間,朝廷可以進行“奪情”或者“起復”。
杜如晦想要的就是等到自己死的那一天,杜構能夠得到朝廷的“奪情”。
只有這樣,才能夠保證他們杜家,在朝堂之上有一定的話語權。
要不然,等杜構待在家裡三年,恐怕他們杜家早就被其他世家瓜分殆盡。
那個時候,杜家也就到了落敗之時。
想明白這些,趙銘問長孫衝,“叔父對此什麼想法?”
長孫衝低聲回道:“似乎阿耶和杜公沒有談攏,所以掌事一職到現在依舊沒有定下來。”
:()大唐:小地主家的敗家兒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