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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章 做人要從心,誰愛救誰救

園子外面亂成一團糟,但方平安沒有理會,劉光天也沒有理會。

而四名女生想過去幫忙,可路過方平安身邊的時候,範小野愣了一下,瞬間想起來之前聽說的,這老太太按了村長囟門的事情,生生的停了下來。

而熱巴不知所以,還要往那邊走去,卻被楊曉蜜一手給拉住了。

婁曉娥有點糾結,但是也是止住了步伐。

“村長,你……我們不去幫忙嗎?”

方平安則是沒有抬頭看她們:“你們想怎麼做…不必問我…我是村長…但不能也無權干涉你們的思想。”

“做人要從心…你覺得該救…那就去救。”

“我不願意…所以我不去。”

開玩笑,方平安如果不是怕殺人犯法,早就弄死聾老太了,還救她?

無論如何也不可能啊。

但至於命令幾人不允許做什麼,如果是村內的工作,那可以,這是他方平安的職責範圍。

而道德,人性,情感,喜好方面……

方平安自覺的不應該對任何人做這樣的干涉,每個人都是獨立的個體,而不是他方平安的奴隸,這叫尊重他人命運。

如果說三觀不合,不影響村子正常發展的情況下也無所謂。一旦影響了,那大家就好聚好散,送出去便可,不違反政策的情況下,方平安有的是辦法把人給送走。

三女對視了一眼,便硬生生的站住了,而婁曉娥則是跺了跺腳,向著門口跑去了。

方平安搖了搖頭——【傻妞啊……】

他也不知道該怎麼說婁曉娥,這跟介入他人命運無關。他是村長,他跟村民之間的交流都屬於職務之內,並不會扣因果積分,只看他想不想幹涉而已。

但婁曉娥之所以是婁曉娥,就是因為有這麼一份天真熱心腸和同情心在裡面,無關對錯,這是生活環境所決定的。

方平安沒有資格和權利去要求她必須變成什麼樣子,你可以說她做錯了,也可以說她沒錯,因為方平安(前身)所遭遇的痛苦,跟她無關,她也無法感同身受。

只是,略微有點失望而已。

但婁曉娥剛出了花園大門,準備搭把手的時候,卻被一個人給叫住了。

“蛾子,幹啥呢?”

“啊,大茂,你起來了?聾老太太她暈倒了,我準備送……”

“趕緊幫我拿著東西,咱們今天得回門你忘了?可別誤時間了。”

“可……”

“天大地大自家的事情最大,一大爺已經認了聾老太做乾媽,一大媽還在呢,咱別攔著人家盡孝。”

“是吧一大媽,您不會不管你乾媽吧?”

這話說的,一下子把一大媽給堵在那兒了,她敢說不管嗎?

“二大媽三大媽都在,他們爺們都是院裡頭的管事大爺,有她們搭把手咱們儘管放心。”

“走吧,東西提著,趕緊出門,晚了你爸媽會不高興的。”

“大茂啊,你有腳踏車,要不你幫忙給送一下……”

“一大媽,您可別害我啊,這要是路上給摔了,我上哪兒說理去?我新婚第一天趕時間,不好意思了啊。”

三言兩語,許大茂就把婁曉娥給拉走了,絲毫沒有理會這裡忙活的一群人。

你要說以前這聾老太還是“烈屬”,易中海傻柱還在院子裡,那許大茂真是躲不了,不過最多也是把腳踏車給借出去而已。

但現在,讓自己騎腳踏車載著老聾子去醫院?想什麼呢?

他回頭衝著方平安使了個眼色——【兄弟我先溜了,你自己保重】,便帶著懵逼的婁曉娥一溜煙兒的跑了。

本來聾老太已經醒了,在那兒見婁曉娥來了以後還滿懷欣喜,有她幫忙的話,自己醫藥費也好進進出出也好都會有人照顧,畢竟是富家女,不會小氣吧啦的。

她還想著這樣好心的閨女他許大茂配不上,還想找機會攛掇攛掇能不能讓他們倆給離了,再給傻柱配上。

但人直接給許大茂那個壞種給拉走了?

拉走了!

聾老太一口氣堵在嗓子眼兒,順不下去啊!

“平安啊,還有光天,要不你們倆幫幫忙,你們三輪車呢?”一大媽沒辦法,只能轉頭求助方平安和劉光天。

方平安頭也沒抬:“車子六根騎去北海公園釣魚去了…就算在我也不借。”

“一大媽你就甭指望我了…不幫…不借…我沒有道德。沒有任何理由…我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