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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一章 被燒死的伯爵女巫(2)

堂的傳道士和聖騎士們便喜笑顏開的開始私底下分財產,並想方設法掩飾好,準備等回頭徹底處理完那個伯爵女巫的屍體,帶著對方骨灰回教堂,順帶著再把那些東西給捎回去。

本來東西太多還不大好帶,如今分了一半給奧斯特,哦,不對,是借了一半給奧斯特,帶著欠條回去就好帶了。

丁水見多了恬不知恥,不要臉的。

所以接受度良好,都懶得氣了。

……

火刑七天之後,大中午,哪怕修道士和聖騎士們都很著急的想要趕緊帶著金幣珠寶回去,可終究還是得按照處理女巫的正常流程,莊嚴的進行大火刑。

簡潔來講,前面是燒死就行。

現在是徹底火化。

以此來杜絕女巫復活的可能!

他們其實壓根不信,只是為了方便糊弄百姓愚民,搞點儀式感才更可信!

這次他們用上了很多廉價助燃物。

畢竟聖油還挺貴的,可捨不得這麼大量的用,能用木材肯定得用木材,大不了多燒一會就是了,他們不缺時間。

只要趕在天黑前回去便是。

隨著火焰點燃,丁水索性也就不再繼續裝了,當即運轉已經蛻變成為異能器官的五臟,五行相生,衍化出諸多造化生機。已經腐爛和被燒成焦炭的血肉之軀迅速重生,同時丁水還順帶驅動心臟中的火屬效能量,汲取外界的火焰。

這在邊上圍觀群眾,以及教堂一眾修道士和聖騎士們看來就是,已經死去七天,化作焦炭的那個伯爵女巫,突然開始吸收火焰,身上焦炭也迅速掉落。

露出潔白無損的肌膚。

緊接著,木材燃燒的火焰更是化作金紅色的長袍,遮掩裸露在外的面板。

“女巫復活了,女巫復活了!!”

“這是火焰女巫,愚蠢的……”

“快逃啊!女巫要吃人了!”

相比較於圍觀群眾嚇的驚叫,並立刻四散而逃,在場修道士、聖騎士以及原身的表弟受到的驚嚇更大。因為他們都是根本不相信世上有女巫的,畢竟這些年來他們可沒少處決過女巫,還能不清楚女巫究竟是什麼嗎?無非就是最佳替罪羊罷了,有瘟疫殺幾個,糧食減產殺幾個,反正什麼事都是女巫們的錯。

與他們教廷、貴族和國王啥的。

一點關係都沒有。

現在一個被他們親自汙衊為女巫的女伯爵,竟然真的當著他們的面好像要復活,難道這世上,真的存在女巫嗎?

此時此刻他們也開始懷疑了!!

當然了,懷疑歸懷疑,震驚之後的他們,終究沒有像普通圍觀群眾一樣四散而逃,而是紛紛拿起武器,修道士是拿起隨身攜帶的便攜版聖典開始唸誦咒語,聖騎士們則是拿起長劍刺向丁水。

此時丁水已經完全復活。

異能雖然不強,但也不是凡人了。

自然不可能怕了幾把劍,還是連鋼都算不上的普通鐵劍,迅速從鐵質的火刑架上掙脫開來後,便輕輕揮動手心的火焰,瞬間將刺向她的鐵劍化作鐵水。

緊接著,丁水終究沒心慈手軟,而是索性以牙報牙,以火報火,手心火焰瞬間化作一朵朵赤色紅蓮,飄到所有修道士、聖騎士以及她表弟的心臟中,並在丁水的一個彈指之下,爆發了開來。

心火升騰,燥熱難耐!!

所有人面紅耳赤,痛的滿地打滾。

有種心臟被直接放火上煎的感覺。

雖然丁水能直接用火屬性異能化作無盡火焰將他們全都燒死,甚至於讓他們瞬間化作飛灰,毫無痛苦的化作飛灰都可以。但那麼做太糙了,完全顯現不出她的高階技巧,更是太便宜了他們。

既然都說她是女巫,那她就勉為其難的當個女巫唄,畢竟當別人說你有什麼毀滅性武器的時候,最好是真的有。

不然,那就只能任人魚肉!

如今的丁水,無疑就是真的有了:

“怎麼辦呢?原來相安無事的多好啊,可你們卻非要自己上門來送死,那我也就只能勉為其難的送你們一程了。

不過暫時不急,容我換身衣服!”

刻意說完這麼一通話後,丁水又一個響指,稍微降低了些他們的心火,至少讓他們在痛苦的同時還能思考,以及有所動作,而不是隻剩下無盡的痛苦。

說完丁水就依仗木火生風的原理強行造出一股風,而她則是好借清風上雲天,迅速飛回了自己的城堡,換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