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這句話帶著很多伏筆,夜雨把故事寫完了,都沒有好好交代出這句話真正的來源。就當是個美麗的錯誤吧,一些懸念是必須要有的,這樣故事才會精彩,且帶有一些遺憾。
故事最後停在了男主再次醒來,且再次看見熟悉的她。而不是隨著時間流逝,又一次去尋找。
一句“我回來了”代表了故事的結尾,對應了故事最初男主說的那一句“我找到你了”。
“把手給我”的牽手是我們所不曾知道的故事的延續。
其實他也不想每一次醒來都去尋找她的身影,他也想,就讓時間啊,停留在這美麗的風景中吧。
可記憶之所以珍貴,無可替代,就是因為有時間的流逝才形成。
人生不可能完美,不可能沒有遺憾。
愛,就一個字。
故事停留在這裡就夠了,因為,該交代的都已經交代完了,身為作者,就像是父母一樣,已經能放心了。
當夜雨在電腦上打下最後一個字,最後一個標點符號。用括號寫下那“全書完”三個字,然後釋出章節,頓時感覺到了前所未有的迷茫。
寫完了,第一本書就這樣寫完了。
一共五十多萬字。
光是今天就碼字了兩萬多。
辛苦了。
真的已經辛苦了。
一路走來真的不容易啊……
夜雨起身,卻發現腿麻了,差點摔倒,還好雨夜及時扶住了她。她這才一臉疲憊,身體一軟,倒在了雨夜身上。
雨夜柔聲說:“辛苦了,小雨。”
夜雨閉著眼睛,笑了笑,輕輕搖頭。
雨夜抱著她,帶她來到床邊,就這樣讓她溫馨靠在自己身上。
滿足(????)……
真好啊……
補充“雨夜牌”能量夠了之後,夜雨也該起身了,先去洗澡,然後回來還得在電腦上寫點東西。
完結感言。
這個是必須要寫的,夜雨洗了個澡出來,也想好要怎麼寫了。
她會寫:
其實寫這一本輕小說,一開始只是對於生活的不美好,然後想把美好的事情寄託,給予自己精神。
而且,一開始寫,是因為一個夢。一個模糊的夢,對應了故事裡夢開始的地方,寫出了一個奇幻的青春的故事。
很難說清楚,小說完結好快。一本被淹了的書,從沒有流量到成為頂流,我不好說裡面發生了什麼,但寫到最後,我也沒有忘記自己最初寫的時候的想法,那是寫故事的意義。
因為我最初更新不固定,寫的時間長,字數少。所以我都沒有想過這麼快就完結了,寫完的時候感覺自己好迷茫。不過我的新書已經想好怎麼寫了,過不了幾天就會出。
所以,我只是想寫一個能被愛的女孩的故事。
……
……
好了,就這樣了吧。
故事不是字數越多越好,把事情交代清楚,都能理解,這就夠了。
完結撒花。
……
……
但這就結束了嗎?
不,還沒有。
……夜雨繼續在電腦上操作,移動滑鼠,建立新作品,寫上書名,編輯作品內容,然後把一點一千多字的存稿複製貼上過來。再寫幾百字大綱,將一些想法寫上去,歸納好。最後,隨便找個契合點的網圖,上ps軟體自己弄一下,把書的封面做出來,完工。
這本書,第二本書,依然是輕小說。
書名有五個字。
做完這些,夜雨起身,看向沒在玩手機的雨夜,走過來,打手語:“小夜,我想出去走走,可以嗎?”
雨夜看了眼手機上的時間,八點五十五分,快九點了。
“可以,穿暖一點,我們出去走走。”雨夜微笑說。
好,夜雨點點頭,笑著。
她去穿外套。
而雨夜的目光落在了她的電腦螢幕上,沒鎖屏,寫作頁面也沒退出。上面清晰可見她的新作品編輯,那小說封面上的五個字,讓雨夜不失一笑。
穿好保暖的外套,兩人出門了。
“把手給我。”雨夜說,牽起了她的手。
兩隻纖細的小手,很溫暖,握在了一起。
夜雨笑了笑,和他一起走著,從家裡走出來,在下著點點小雪的街道上,在冬夜裡的街道上,慢慢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