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遍收入標準。
所以庾黔婁送二十匹絹已經說明他很看重王揚了。梁武帝覺得陸倕的文章寫得好,賞絹也不過是三十匹。(《梁書·陸倕傳》:“昔虞丘辨物,邯鄲獻賦,賞以金帛,前史美談,可賜絹三十匹。”)當然,跟宋文帝賞賜的大手筆不能比。(《南史·徐豁傳》:元嘉初,為始興太守,表陳三事,文帝嘉之。賜絹二百匹,谷一千斛)
至於當時的人口價雖然根據年齡、出身、體貌以及販賣的具體情形不同,價格有所浮動。但一般都在數千的範疇。比如作者說裡的引的史料,那個叫“綠草”的婢女賣了七千。再比如《梁書·劉峻傳》:“峻年八歲,為人所掠至中山,中山富人劉實憫峻,以束帛贖之。”帛這裡指的就是當時通用的貨幣“絹”,“束帛”是十匹絹。
(凡物十曰束,計帛曰端,束帛就是十端,兩端為一匹,按照鄭玄等古人的注,很容易把束帛理解成五匹,但其實南北朝時通行的文例是把束等同於十匹。這個如果佐證起來就太冗長了,僅舉一例言之。《南齊書·王敬則傳》:“永初中,官布一匹,直錢一千,而民間所輸,聽為九百。漸及元嘉,物價轉賤,私貨則束直六千。”如果束是五匹,那“束直六千”,一匹就是一千二,不符合“物價轉賤”的描述,只有把束理解成十匹,那一匹是六百,這才順理成章)
所以那個中山富人贖八歲小男孩兒用了十匹絹,按照均價三百算的話,也就三千錢。這算是人口價中比較低的一例。不過這換算的是均價,當時絹價高於均價也說不定。
2有一種說法是宋之前貴族都不吃豬肉,因為沒有閹割的技術,導致豬肉味酸。這又是一則歷史謠言。早在商代,先民就已經學會給豬去勢了,並且依據是否閹割,在甲骨文中“豕”字的字形上做出區分。對於這個問題感興趣的小夥伴可以參考聞一多先生的《釋為釋豕》。
實物中西周晉侯墓裡出土了一個“斷尾豬”的青銅像(現藏山西省博),斷尾是古代去勢技術中的重要部分。北魏的《齊民要術》有云:“其子三日便掐尾,六十日後犍。”
“犍”就是閹割的意思。之所以要斷尾,是因為“三日掐尾,則不畏風。凡犍豬死者,皆尾風所致耳。犍不截尾,則前大後小。”
所以在魏晉南北朝時豬肉並不會為貴族摒棄。晉代大士族王濟請司馬炎吃飯,有道菜就是“烝豚”,司馬炎覺得“異於常味”,吃美之後特意問了做法然後被震驚了。阮籍葬母,也是“蒸一肥豚”。包括王揚說的“三口一頭豬”,這個梗在電影裡是烤乳豬,烤乳豬這道菜在南北朝時已經很流行了,當時叫“炙豚”,要烤得“色同琥珀,又類真金,入口則消,狀若凌雪”。
不過從東漢到魏晉再到五胡,胡民大量內遷,所以羊肉日盛,到魏晉時已經開始有壓過豬肉之勢,等到了北朝,羊肉便成了北方的代表食材,但沒有什麼羊尊豬賤的說法。區分豬肉地位高下是宋代才開始流行的觀念(關於貴族不吃豬肉的謠言應該也是來源於此處),此中原因,既有飲食慣性的因素,也有醫療文化觀念的建構,還有唐末至宋初具體的歷史背景,體量足夠一篇考證札記了,就不多說了。
ps歷史謠言實在太多了,教大家一個簡單的辨別方法,如果一個論斷以“古代都是什麼什麼”開始的,那是謠言的機率就不小了。因為古代的概念太大了,不說某一種觀念思想,就是某一個物件,每百年興許都會經歷幾種變化,把某一特定時間段的特定例子當做泛用的定理,出問題的可能性就大大增加了。
pps太忙了,今天只有一章。其實勉強一點也能更第二章,但我的習慣更之前即時做調整,有時這種調整可能會延伸至幾章甚至幾十章之後,有時可能加註,為了保證質量,還是先不更了吧。
王孝伯說但使常無事,痛飲酒,熟讀離騷,方可稱名士。
唉,最是難得半日閒,又不好飲,我果然做不了名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