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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百七十一 晉

晉處於春秋諸國中心,四周強國環視,可以說四面皆敵。

北面是戎狄,常年騷擾,不是什麼大威脅,但就像是難以根治的慢性病,常年折磨著晉的邊疆。

西面是新崛起的秦國,最初秦與晉是姻親盟友,所謂秦晉之好,便是指像秦晉一樣透過聯姻增進關係。

晉國在晉獻公時期崛起,“並國十七,服國三十八”,已逐漸成為強國,但奪位之爭使晉國混亂,公子夷吾以河西之地許諾,得到了秦國的幫助,雖然公子夷吾最終毀約,沒有給河西之地,但也讓太子去秦國為質,秦穆公也將自己的女兒嫁給晉太子,兩國此時還是和平發展。

之後公子夷吾病重,太子丟下老婆偷偷逃回了晉國,秦國大怒,請來了在外流浪的公子重耳,把女兒改嫁給他,要支援他去當晉國國君。

這裡插一嘴閒話,中國古代聯姻真的是非常普遍的事,漢朝對匈奴的和親是恥辱,但不是現代人以為的那種恥辱。

漢朝人也會覺得和匈奴和親恥辱,是因為在以前中原人根本看不起匈奴,不承認其合法性。

在中原大一統的情況下,竟然要與匈奴聯姻,承認其為平等邦國,這才是漢的恥辱。

至於說賣女兒換和平,那就太狹隘了。

假設一下,楚漢相爭時,劉邦與項羽和親,這恥辱嗎?這是很正常的貴族聯姻,甚至劉邦如果沒有嫁出自己的親女兒,項羽會覺得恥辱。

兩個平等的國家聯姻是很正常的。

就拿重耳來說,這貨明著是到處逃難,結果滿世界溜達一圈,娶了一堆老婆回來。

如果說秦國當時的實力不如晉,所以賣女兒巴結晉,那齊國呢?當時齊恆公已老,但齊國仍然鼎盛,是諸侯霸主,哪怕是重耳的父親晉獻公還活著,都得尊敬齊恆公,重耳一個落難公子,有什麼資格讓齊恆公巴結。

所以齊姜、文贏嫁給重耳,只是血緣政治的延續,給晉國的血統裡增加一個本國的母系,將來好間接插手其國君位置。

要知道重耳落難這些年,一直支援他的就是他母親的家族,除了那些順順當當繼位的,凡是諸公子爭位,其實比的就是母系力量。

秦穆公嫁了女兒,又幫助重耳成為晉文公,此時兩國進入蜜月期。

在這個階段,秦晉兩國和平發展,晉飛速壯大,在城濮之戰擊敗楚國後,成為齊恆公之後的第二個霸主,並且晉的稱霸,要比齊久得多。

秦晉相鄰,兩國都在發展,勢必會為了爭奪有限的利益而發生矛盾。

晉戰勝楚之後,晉楚之間的鄭國表面依附於晉,但又暗中聯絡楚,所以晉與秦舉兵伐鄭。

秦晉聯軍攻鄭國時,鄭國就派遣燭之武遊說秦穆公,說鄭國和秦國之間隔著一個晉國,如果攻破鄭國,鄭國國土肯定會全數歸晉,秦國一點好處都得不到,於是秦穆公就退兵了。

但是這麼簡單的道理,秦穆公會不知道?或者說秦國就沒人知道?

當然不是這樣。

晉文公邀請秦國時,承諾鄭國一人一半,也就是說秦可以得到一塊飛地。

此時秦的發展已經到極限了,再向外擴張就勢必侵佔晉的國土,而與晉開戰是極不明智的,所以這塊飛地對秦的誘惑很大,秦可以繞開晉國,此為跳板進軍中原。

燭之武便翻出之前公子夷吾毀約的事,告誡秦穆公,晉國這次也不一定會守約。

並且他也察覺到了所謂“秦晉之好”下的波濤洶湧,秦晉相鄰,日後必然敵對,所以提醒穆公,晉國強大對你沒有好處。

最重要的是,他直接解決了秦軍的終極目標:鄭國可以做秦的東道主。

這當然不是隨便說說就行的,燭之武直接放棄了部分主權,讓秦國可以在鄭國駐軍。

如此一來,秦國的目的達成,鄭國雖然喪失了部分主權,但也得以保全,唯一受損的只有晉。

秦晉聯軍攻打鄭國,可以說是不費吹灰之力,但是在打下鄭國之後,秦只是得到一塊飛地,晉卻增加了國土,晉的好處比秦大。

但如果秦同意與鄭國結盟,還是可以得到一塊行軍跳板,但晉卻沒有好處。

秦穆公也明白,晉必定是秦國未來的大敵,所以晉沒有好處,對秦就是好處。

秦穆公放棄進攻,在鄭國駐軍,把晉國氣得夠嗆,一個大臣都想攻打秦軍,但是秦穆公畢竟有恩於晉文公,最終不了了之。

即使秦國駐軍,鄭國畢竟是晉的鄰國,以前是因為在晉楚之間首鼠兩端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