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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四章 湮滅

祝平炎支出的兩億隻有兩千萬到了狼毫手裡,其他的分配給了兩個士兵,一人九千萬,然後這兩個士兵會跟著狼毫一起去辦事,需要用錢的話,由這兩個士兵支付。

祝平炎有錢,也願意在這件事上花錢,但是他絕不允許狼毫把他當傻子,不是為了面子,而是因為他以後肯定還會要用到狼毫。

當然這只是一方面原因,更重要的原因是,祝平炎想要自己接觸狼毫的情報網路,而不是單純的依靠狼毫。

這個世界上沒有一個巨大且權威的情報組織,所以調查情報要從一些小作坊裡找,這其中互相信任非常困難。

有些信任是透過感情維繫的,比如白貓如果是預言類的異能,她就會去賣情報賺錢,而祝平炎想從她這裡買情報就會方便很多,無論是事前給錢還是事後給錢,雙方都不會太在意。

這種信任很難複製,但生意就是生意,可以只和熟人做生意,但是不能只和親人做生意。

與生意人建立信任最簡單的方法,永遠都是花錢,生意人永遠不會拒絕一個肯花錢的顧客。

所以祝平炎花出去這兩個億,不僅要打聽到弒神的訊息,還要讓這些人記住,真正的金主不是狼毫,而是他。

狼毫當然非常不情願,本來他想賣人情的,現在只能賺錢,還要付出自己辛苦多年搭建的情報來源。

如果是以前,狼毫不僅僅是不情願,而是根本不可能同意,別說兩千萬,就算全額的兩億,也就是幾單生意而已。

但是現在不同了,他不知道祝平炎是不是真的想過殺人滅口,但是從他的角度來說,他經歷了數度生死。

年輕的時候,他剛剛做這行,經歷過不知道多少次生死,但那時候他真的毫不在意,一心想著功成名就,嚇得膽寒就找幾女人暖和一下,一個晚上就不害怕死了。

之後他的技術越發熟練,當然,這裡指的是殺人的技術。遇到的危險越來越少,大部分情況下,殺人成了安全的工作,只是要花些時間而已。

恍然之間,再經歷這樣的生死,他才發現,他已經不復年少膽氣了。

而想用老辦法,回去找女人恢復膽氣,卻更悲哀的發現,他確實已經不復年少了。

原來不知何時,他已經成了一箇中年人,對於一個殺手來說,也可以說是一個快入土的人。

但是他不想死,他家財萬貫,妻妾成群,兒女滿堂,他怎麼可能想死,他怎麼有勇氣再面對死亡。

所以他只能放棄繼續當一個殺手,轉而加入雷霆會。

現在他已經不是殺手,那些情報網路對他的意義也就沒那麼大了,而且他加入了雷霆會,賣給祝平炎一個人情,比這些商人的人情更重要。

而且關係不是別的東西,雷霆會得到這些關係,他自己的關係也不會消失,只能說失去了唯一性,對雷霆會來說,他的價值降低了而已。

況且他不當殺手後,和這些人本來也就會慢慢疏遠,不可能再長期維持之前那樣熟絡的關係,所以也就不那麼在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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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毫雖然說這種事不好估計時間,但是顯然他很有調查同行的經驗,在這方面估計非常準確,十八天之後,訊息就調查清楚了。

而調查完之後,扣除超時懲罰,竟然還剩下了兩千萬,祝平炎略有深意的看了狼毫一眼,卻沒有在乎這兩千萬,一千萬給了狼毫,剩下一千萬兩個士兵平分。

三人的工作量是相同的,最先的兩千萬,再加上現在的一千萬,分配方式明顯偏向狼毫,所以在狼毫看來,這就是祝平炎插手他私人渠道的補償了。

不過這傢伙還是改不了花錢大手大腳的習慣,轉手就把這三千萬全花了出去,在望東城買了個別墅,把自己的老婆孩子都接了過來。

祝平炎也沒打算插手狼毫的私事,他自己的錢想怎麼花怎麼花,他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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弒神本名湮滅,靈臺初期,據稱17歲加入彗星……

祝平炎讀著花費兩個億查來的資訊,只有薄薄的幾張紙,一張模糊的照片。

這幾張紙裡,大部分都是在介紹湮滅的生平,而這些都是很容易查到的,真正難查的只有五個字:弒神是湮滅。

兩億,實際上只為買這五個字。

在這五個字的基礎上,調查湮滅的異能,調查湮滅的境界,調查湮滅的生平,調查湮滅的人際關係,都非常簡單,只有一個資訊沒有找到,那就是湮滅現在在那裡。

祝平炎不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