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宋飲一口酒,放下杯子,沉吟一會兒,才緩緩開口:“我是今年三月遇見她的,見到她的第一眼,我就知道,我們之間,必然會發生一些什麼。不只是我,她也這樣認為。”
我真沒想到,老宋還是個情種。
可隨著講述的深入,我漸漸發現,老宋的與眾不同,並暗暗敬佩起他來。
老宋與女人,是在一個雨夜見面的,地點在布吉老街。
晚上八點,老宋下了班,跑去快餐店吃飯,是家稱重的快餐店。
那時,老宋在一家小工廠跑車,其實就是送貨司機。因為廠子小,所以很多時候,老宋還兼任了送貨員的職責。
因身兼兩職,卻只拿一份薪水。不過,老宋很滿意,一直盡心盡力。
因為送貨,吃飯時間和地點均不固定。但自打在這家稱重快餐店吃過一餐後,他總會想方設法,跑到這家店吃飯。
有時中午,有時晚上。倘若快餐店可以吃宵夜,老宋也是會去的。
之所以去這家店,只有一個原因,店裡打餐的服務員,抬頭,舉手,低眉,無論哪個動作,無論哪種神態,都很好看。
也不能這樣說,畢竟,服務員已經人到中年。
老宋所說的好看,其實是一種熟悉感,女人喚醒了老宋心底深處的記憶。
這份記憶要追究起來,可以延長至2002年。
那一年,老宋進了沙井一家電子廠。電子廠女生多,有著女兒國之稱。
每到下班時間,女員工湧出工廠,她們穿著花花綠綠的衣裳,臉上綻放花朵般的笑意,成了最美的一道風景線。因為男工很少,所以,成了被寵幸的熊貓。
倘若你膽子大一些,心再細一些,往往只憑一份炒米粉,或者一根雪糕,一碗冰凍糖水,就能贏得一親芳澤的機會。
老宋那時年輕,青春飛揚,雖算不上帥哥俊男,但有了青春的加持,也常與女工開玩笑。
畢竟,出門在外,又無什麼娛樂活動,年輕男女,實在太孤單了。久而久之,老宋和一個女工好上了。
那個年代,常常加班至深更半夜,遠比現在的996更加恐怖。
但在當時,工人們都覺得正常。因為,當年工作機會不多,有了一份工,大家都特別珍惜。
尤其男工。
常常,晚上十二點下了班,老宋還會和女友跑出去宵夜。
不趕貨的週末晚上,不加班。兩人就跑去溜旱冰,去投影廳看電影。自然,少不了,也會去河邊漫步。
當然,是晚上,是夜深人靜的晚上。
可惜,兩人的愛情只維繫了半年,女友的母親生了病。無奈之下,女友只得回家。
可她回到家裡,才發現母親生病是假象,只不過想騙她回家。
廠裡,有幾個女友的同鄉。把她與老宋戀愛之事,開玩笑一般告訴了家裡人。結果,傳到了她的父母耳朵。
本世紀初,交通遠不如現在發達,人們的生活水平,還不高。異地戀,或者說,外省愛情,並不被世俗看好。
女友一去不回,老宋很著急,茶不思飯不香,很快消瘦了十幾斤,卻無可奈何。
直至一個月後,女友想辦法,給老宋打了個電話,講了此事,老宋才明白過來。
他想了半個月,覺得女友已經是自己的人,對她的愛戀深入到骨子裡,於是,準備去女友老家,說服她父親。
找她的地址倒不難,廠裡有她的同事,老宋以誠相待,請求幫助,得到了支援。只是,廠裡不批那麼久的假。
老宋乾脆辭了工,作出了在女友家過年,或者接女友回家過年的打算。他揹著行李,坐上火車,再轉汽車,又步行,七問八問,終於尋到女友家裡。
然而,女友父母拒絕讓老宋上門。他們把老宋買的一堆禮品,全部扔在屋外。其時,正是冬月。
屋外寒風呼嘯,老宋避無可避,站在院子裡,凍成了一條狗。
女友父母的做派,連鄰居們也看不過去了。
有個好心的鄰居,一位六十歲的老嫗,把老宋請進屋,讓他吃了口熱乎飯,還收拾出一間偏房,讓他暫時有了落腳地。
誰知,這位好心的鄰居,第二日就被女人的母親,好一頓臭罵。
為一個外鄉人,得罪自己的近鄰,當然不划算。
好心的鄉親左右為難,只好勸老宋回家。老宋的心思,全是女友身上,哪裡肯聽勸。
最後,還是女友想方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