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牌。
楊秋池很是新奇,一路東張西望,沿著大街往前走,行不多遠,過了一個十字路口,看見一處建築十分的高大雄偉,佔地很廣,四周用紅牆碧瓦高高圍了起來。一處三開間黑漆大門,旁邊兩扇大門緊閉,唯有中間的大開,門口有一對石獅,威武雄壯。大門旁邊立著一塊牌子,上面寫著“放告”二字。什麼意思?搞不懂。
大門口旁邊有一個挎腰刀穿皂衣的漢子站在那裡,看樣子是個官差,上前問問。楊秋池上走臺階,向那挎刀漢子一抱拳,學著古人的腔調說道:“敢問這位大哥,這裡是什麼地方?”
那漢子上下打量了一下楊秋池,鼻子一哼,迸出兩個字:“縣衙!”轉過頭去,不再理會。
縣衙?這裡是廣德縣的衙門?有意思!一想到衙門,電視劇裡官老爺怕驚堂木,兩旁衙役齊喊“威武”的鏡頭馬上浮現腦海。進去看看!見大門不斷有人進出,那挎刀漢子也不盤查,看樣子可以隨便進出。楊秋池探頭往大門裡瞧,只見裡面有幾個人正圍著一面照壁在指指點點看著,便一挺胸脯,裝作若無其事的樣子進了大門,來到那個照壁前。
這照壁正對大門,是用磨磚細砌而成,牆頂覆蓋著頂瓦。照壁上貼著幾張佈告,其中一張寫著:“審的田家村田大壯與王小山典買田宅不納契稅、不過割賦稅,田宅典買不明,斯官司訟獄不息。今王小山奸心肆起,巧詐百端。不稅契書,欲使朦朧照證;不收籍冊,復圖隱蔽差糧。若此玩法之徒,宜坐笞杖之律……”楊秋池看了半天,他對古文字來就搞不大懂,又有不少是繁體字,更搞不明白,不過,從最後“杖一百”來看,好像是個縣太老爺審案件所作的判決書,末尾日期寫著“永樂七年九月初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