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日記本里的最後一篇日記!
日記裡提到的監控,讓劉天啟印象深刻!
可以輕易地做出判斷,朱能一定透過監控發現了什麼!
而從這一頁日記再往後,就是一片空白!
但劉天啟卻發現了一處疑點,2月25日後的頁數有被撕毀的痕跡,更被人為的細心處理過,若不細看,根本發現不了!
是誰撕的?
朱能嗎?
還是另有其人?
這本日記在寄出之前,是否被其它人看過?
一定有什麼重要的內容,有人不想讓劉天啟知道!
到底是誰?
朱能寄來的日記本,完全不能解惑,反而是給劉天啟帶來了種種謎團!
謎團就像一團毛線,
越纏越亂,
而真相就藏在裡面!
今天,劉天啟必須出發,要不然3月14日到達不了昌平!
劉天啟只好將u盤裡的錄音內容,全部複製到了手機上,準備一邊趕路,一邊繼續聽!
“3月1日
陰冷
今天我出了一身汗,但天氣並不炎熱!
我躺在那裡,渾身無力不想動彈,應該是生病了,全身出的都是虛汗!
女兒來看了我一回,卻沒有說話!
和我一樣,她也不愛說話!
安妮也不在,不知去了哪裡,有點擔心她!
而她沒有來!
她應該很忙!
或者是不知道該和我說些什麼!
我很困,想多睡一會”
看來朱能的身體情況很糟糕,劉天啟心中不禁有點擔憂!
而朱能日記裡一直提到的她是誰?
還有安妮?
對於朱能的家庭情況,劉天啟不甚瞭解,所有的線索都無法進行推斷!
前往昌平,必須要先搭乘公交車,到了碼頭公交車會直接開上游輪,將客人直接載到島內,大約在傍晚時分就能到達昌平島!
整個路程上,劉天啟正好可以聽完錄音內容。
u盤裡分別有好幾份錄音檔案,分別以不同的日期為檔名,各自分開!
而劉天啟卻發現有一份錄音檔案,比較奇特,檔名不再以日期為名,卻是奇怪的用省略號命名“”!
劉天啟決定先聽一下這段錄音!
“這是一份遺囑!
如果劉天啟收到錄音後,請於3月14日前抵達昌平,則先前我所立的所有遺囑將自動作廢,我的所有財產將全部捐作慈善用途,所有親屬不再享有任何繼承權利!
為了感激劉天啟,他將獲得二十萬的酬勞!
本人在此明確,訂立本遺囑期間,本人神智清醒,且訂立該遺囑時未受到任何脅迫、欺詐。本人其他親屬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任何理由進行干涉。
此遺囑一式兩份,一份寄送劉天啟,一份寄送張正懷律師!
見證人:安妮朱小愛
立遺囑人:朱能
立遺囑地點:昌平別墅”
這份錄音內容聽得劉天啟心驚肉跳,居然是一份錄音遺囑!
法律上明文規定,錄音遺囑的生效條件是,在進行錄音遺囑時,必須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這樣的遺囑同樣具有法律效力!
這應該是一份屬於補充形式的遺囑,專門針對先前的遺囑進行修改!
若遺囑人立有數份遺囑,內容相互牴觸的話,原則上以最後所立的遺囑為準。
而這一份遺囑的時間是3月8日,分明是前幾天剛立下的!
是什麼促使朱能臨時決定改變遺囑的呢?!
而最令人費解的是,為何裡面所提到的條件竟是如此的怪異,只要劉天啟能於3月14日抵達昌平的話,這份遺囑就會立即生效!
那份血書上的內容再次浮現在劉天啟的眼前,
“救我!”
“3月14日,等你!”
這份遺囑是否意味著,只有在朱能遇到危險時,這份包裹才會被寄出。
而劉天啟一旦收到包裹,聽到這份錄音遺囑之後,自然會選擇在3月14日抵達昌平!
第一份包裹是為了邀請劉天啟,前來昌平協助調查,只要劉天啟能找出意圖傷害朱能的人,便能獲得二十萬的酬勞!
而第二份包裹的寄出,則是意味著就算劉天啟找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