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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7章 我賣的是歌嗎?不我賣的是人情世故

:“嘶,小墨,這首歌太有味道了,你幫了我大忙了,說吧,想要姐姐花多少錢買下這首歌,只要你開金口,姐姐立馬答應。”

林墨:“邵函姐,你這話說得我像是一個唯利是圖的大奸商一樣,既然我叫你一聲姐,那我還能坑你不成,多的不說,咱就要一百萬,你看如何?”

看著手機上的訊息,張邵函愣了一下,她可是找孫導打聽過的,知道對方買下《篇章》的版權可是足足花了一百五十萬,而《阿刁》這首歌的質量無疑比《篇章》更好,更何況這首歌算是解了她的燃眉之急。

因此她的心理預期其實是在 200 - 250萬左右。

但她沒想到林墨居然只要了一百萬。

張邵函:“小墨,這......你是不是打錯數字了,這首歌哪能只值這個價啊。”

林墨:“邵函姐,你可是我姐啊,哪有坑姐的道理,而且這歌是我寫的,我說它值什麼價,那不是我說了算嘛。”

發完這條資訊,林墨立刻流露出了得意的笑意,他賣的是歌嗎?當然不是,這賣的是人情世故。

這些歌是什麼質量,他再清楚不過了,他如果只是圖錢的話,他完全可以自己演唱,可他沒有這麼做,就是為了讓這些歌能夠發揮出更多的附加價值。

這個附加價值,當然就是建立他自己的人脈了。

畢竟在娛樂圈裡混,說不定哪天就需要別人幫忙的時候。

張邵函眼見林墨把話都說到了這個份上,並且也沒有提出多餘的條件。

她立刻就領會到了林墨的意思。

於是她當即決定承下這個情。

畢竟在她看來能與林墨交好,她並不覺得自己會吃虧。

張邵函:“哈哈哈,那行,既然弟弟如此看得起我,我要是再不答應,反而是姐姐不識抬舉了,以後弟弟要是遇到什麼事,儘管找我,我能幫的一定盡全力幫。”

林墨:“那弟弟可在此先謝過姐姐了。”

這不就成了嘛,一首歌錢賺了,人情也賺了,完美。

張邵函:“弟弟客氣了,這都是姐姐應該做的,那弟弟先忙,姐姐已經迫不及待要去練歌了。”

林墨:“得嘞,走你。”

另一邊,熱芭剛下飛機,收到林墨髮來的 demo,她便迫不及待地點開傾聽。

只是這一聽,她立刻就喜歡上了這首歌,優美的旋律,可愛的歌詞,那糖分簡直嚴重超標。

於是,她立刻就迫不及待地將這首歌發給了楊蜜,想要分享這個好訊息。

而楊蜜聽完也感到一陣頭皮發麻,她算是明白林墨為什麼要給熱芭寫這首歌了。

熱芭甜甜唯美純淨的聲音,只要好好地調教一下唱歌技巧,搭配上這首歌,熱芭說不定真的能在歌手的道路上有所建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