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會纏著你,替他們去尋找新的證據,替他們去申冤。
我說,我又不是律師,怎麼去替人申冤,不對,怎麼去替鬼申冤。
朋友說,你回國後,可以去考律師。考上律師後,你就方便多了。
我說,考不上怎麼辦?
那你就會天天被冤靈折磨。
我心想,我是姓上帝的,上帝會替我驅逐冤靈的,我不怕冤靈來糾纏我。再說,那只是一個傳說而已。借屍還魂。鬼才相信。但是從朋友嚴肅的眼神裡,他說的似乎一切都是真的。
好吧,我答應。我心裡想,反正醫院的醫生說我活不過一年,不如死馬當活馬醫。
幾天後,朋友把我帶到了公平與正義民間組織,要我發誓,為了人間的公平和正義,去不斷努力和堅持,為死去的冤魂討回一個公道。
我說,我願意。沒想到,當我說完願意之後,我的白頭髮居然慢慢變黑了。體檢報告出來,說癌細胞已經消失或者說被一股神秘的力量控制住了。
我收到了一大疊冤假錯案導致的冤魂資料。我只需要任選一個冤靈,為他洗刷冤屈,就算完成與神靈的契約。
回國後,我報考了某所政法大學的研究生,在憲法學教授的指引下,我上書了一封關於人權保護的文章給全國人大憲法委員會,一年後,黨中央聯合全國人大,啟動了民法典的修繕計劃。一年後新的民法典被正式透過。當然,最重要的原因,這部民法典,是為共產黨建黨一百週年獻禮,為人民當家作主的承諾,在法律上鋪了一條路。
其中有一個冤魂沒有任何的審判記錄,也沒有任何的死亡記錄,戶口和人權被無緣無故剝奪,我也為其宣告了死亡。並在她的墓碑前,將影印件焚燒給了她,而那個冤魂剛好是我的親生母親。
:()逆境突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