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晟率四千神策軍、金吾大將軍曲環率領由邠寧、隴右、范陽各鎮組成的五千士兵前往蜀地,與山南東、西道的唐軍聯合抵抗。唐軍在七盤和大度河外兩次大破蕃詔聯軍,范陽軍攻克新城、維州、茂州等地,聯軍因飢寒交迫,在崖谷中隕者達八九萬人。南詔國王異牟尋深感恐懼,遷都至苴咩城(今雲南大理),以避唐軍鋒芒。
2.汧城之戰
貞元二年(786年),吐蕃大相尚結贊率軍入侵。李晟派部將王佖在汧城設伏,大敗吐蕃軍,幾乎生擒尚結贊。同年十月,李晟再次派遣猛將野詩良輔和王佖率領步騎五千出擊,擊敗吐蕃軍兩萬,攻克摧砂堡,並斬殺其將領扈屈律悉蒙。同時,河東節度使馬燧成功降服了河曲六胡州,進一步鞏固了邊境安全。
3.持續的反擊戰
貞元四年(788年):吐蕃軍二萬入侵清溪關,一萬攻東蠻。劍南西川節度使韋皋命令韋晉鎮守要衝城,督諸軍防禦,巂州經略使劉朝彩等出關連戰,大破吐蕃軍。
貞元五年(789年):吐蕃軍三萬侵犯寧州(今甘肅寧縣),金吾將軍高崇文率三千甲士解救,於佛堂原大破吐蕃,敵軍陣亡過半。同年底,韋皋派部將王有道率軍大破東蠻、兩林蠻及吐蕃青海、臘城二節度使,吐蕃軍損失慘重。數年後,韋皋收復巂州,進一步穩定了西南邊疆。
貞元八年(792年):山南西道節度使嚴震芳州擊敗吐蕃,攻取黑水堡,增強了對西陲的控制。貞元九年(793年):李適下令邠寧慶副元帥渾瑊與靈鹽節度使杜希全等重修鹽州(今寧夏鹽池縣北)城,經過兩年時間完工。此舉使得靈武、銀夏、河西地區稍安,吐蕃不敢深入。
設立雲南安撫使,強化邊防建設
為了安定西南邊陲,貞元十一年(795年)九月,唐朝設立了雲南安撫使一職,由劍南西川節度使韋皋兼任,並在南詔境內屯戍軍隊,這一舉動加強了對該地區的管理和防禦。此外,貞元十三年(797年),邠寧節度使楊朝晟在邊境要地修築方渠、合道、木波三城,並在馬嶺(今甘肅環縣)築城,開闢了三百里的新領土,顯著增強了邊境防禦能力。
後期的重大勝利
貞元十六年(800年):吐蕃進攻靈州時遭遇失敗,兵敗烏蘭橋。韋皋則趁勢攻佔了吐蕃末恭、顒二城,進一步擴大了唐朝的控制範圍。貞元十七年至十八年(801年—802年):在維州之戰和渡瀘之役中,唐軍大破吐蕃軍十萬,生擒吐蕃大相論莽熱,併成功招降了部分黑衣大食及康國軍隊,取得了輝煌的勝利。
透過這些連續不斷的軍事行動,唐德宗李適不僅有效抵禦了吐蕃和南詔的侵擾,同時也逐步恢復並擴充套件了唐朝在西南和西北邊陲的影響力。他的邊疆政策和軍事指揮能力展現了唐朝中央政府的決心和實力,為國家的安全和發展奠定了堅實的基礎。這些勝利不僅鞏固了唐朝的邊疆,也彰顯了李適時期朝廷對外來威脅的有效應對能力。
推行“兩稅法”
在唐代中期,為了整治稅收體系的混亂狀況,增強國家財政實力,並應對地方藩鎮的軍事支出問題,唐德宗於建中元年(780年)採納了宰相楊炎的建議,正式實施了“兩稅法”。這項改革措施將原本繁雜無序的稅制簡化為夏、秋兩次徵稅,明確了稅收規定,使得唐王朝的財政制度更為規範和透明。兩稅法的推行帶來了顯著的進步與成效。《舊唐書·楊炎傳》記載,此政策“使天下便利,人民不再因戶籍束縛而受限,土地得以穩定;賦稅未增卻增加了國庫收入;無需更新戶籍即可掌握實際情況;貪官汙吏難以從中牟利”,從而確立了朝廷對經濟資源分配的主導權。
相較於之前的租庸調製,兩稅法強調以資產價值作為徵稅依據,而非單純依賴人口數量,即“唯以資產為宗,不以丁身為本”。這一轉變意味著擁有較少資產的人群承擔較少稅負,而資產較多者則需繳納更多稅款,從而改善了貧富之間賦稅負擔的不公平現象。同時,貴族、官員以及商人群體也被納入納稅範圍,進一步擴大了稅基,有效提升了國家的財政收入。
作為中國歷史上一項具有里程碑意義的稅制改革,兩稅法不僅對於當時的社會經濟發展起到了積極作用,而且其理念與實踐對後世產生了深遠影響,成為歷代稅制改革的重要參考。
後期挑戰與政策調整
“奉天之難”後,唐德宗李適的統治策略發生了顯著的變化。他開始委任宦官為禁軍統帥,並在全國範圍內增收間架稅、茶葉稅等雜稅,這些措施導致了民怨日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