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劫?
“放給我,你們這幫王八蛋敢搶我?” 賈張氏劇烈掙扎。
沒用。
三個大男人按住她,還能讓她跑了? 咔嚓!
冰冷的手銬。
賈張氏反應過來了,沒人搶她,抓她的是巡捕。 “帶回局裡去!”
向賈張氏買肉的男子一揮手。
他們接到舉報,有人在這裡倒買倒賣。
他們就過來調查,穿上便裝,剛到小巷子,賈張氏就過來賣豬肉,肉還挺多,不抓她抓誰? “你們放開我,你們憑什麼抓我?”
賈張氏劇烈掙扎。 “老實點!”
“你再不老實就上措施了!”
六十年代,法治體系沒那麼健全。
再加上當巡捕的,很多都是戰場上下來的,執法風格比較粗獷。 賈張氏要是敢鬧,他們不會慣著賈張氏。
賈張氏老實了。 被帶回了警局。 帶進審訊室。 “姓名。”
“張小花。”
這是賈張氏的本名,和易中海感情好的時候,易中海叫她小花!
走了一個流程,把基本資訊03登記下來了。
“我們剛才稱過了,帶過來的豬肉是十六斤二兩,這麼大一塊豬肉哪裡來的?” 巡捕詢問。
六十年代物資相對匱乏。
廠裡的重體力勞動者,每個月也只有半斤肉票。 這麼大一塊豬肉,肯定不正常。
“我是撿來的。”
賈張氏老實交代了。
“張小花,我勸你老實交代,不要企圖矇混過關,什麼地方能撿到十六斤多豬肉?” 巡捕質問。
“我真是撿來的!”
賈張氏很想哭,怎麼說實話都沒人信? 當然。
另一部分她沒敢說。
是他把一塊石頭踢到路上,拉豬肉的貨車壓到石頭上,車廂顛簸,才把一塊豬肉顛了出來。 要不是那一塊石頭。
她上哪去撿豬肉?
“巡捕同志,肉真是我撿來的,求求你們放我出去吧!”
賈張氏苦苦哀求。 “出去?”
“你就別做夢了!”
“就算肉是撿來的,不是你偷的,可你高價賣肉,屬於倒買倒賣,也是違法犯罪,也會坐牢!” 巡捕冷笑,真是一個法盲!
說完就走出去了。 十分鐘後。
有一個男子騎車來報案。
“巡捕同志,我是肉聯廠的司機,我拉貨的時候,掉了一大塊肉,就是在不遠處的路上掉的。”
男子急得滿頭是汗。 “你掉了一塊肉?”
巡捕很意外,難道就是賈張氏撿的那塊肉? 這也太巧了吧?
巡捕詳細詢問了一下。
司機不記得具體是在哪一個地點掉的,但能給出一個相對精確的路段,和賈張氏說得符合。 肉的重量也基本符合。
還有肉皮上的檢疫戳。 都對得上。
“豬肉竟然真是撿來的?” 巡捕也很意外
警方第二次提審賈張氏。
“張小花,你撿到的豬肉,是不是從一輛貨車上掉下來的?”
巡捕審問。 “不是!”
賈張氏想都沒想,直接不承認。
“根據我們掌握的資料,以及豬肉上的檢疫戳,已經可以確定,豬肉就是從貨車上掉下來的。” “我們還找到了兩個證人,看到你撿豬肉了。”
“已經形成完整的證據鏈!”。 巡捕冷笑。
他們進一步調查的時候,找到兩個老大媽。
賈張氏撿豬肉的時候,兩個老大媽也看到了,非常羨慕,想過去分一杯羹,賈張氏卻跑了。 巡捕來調查。
兩個老大媽說得很詳細,包括豬肉切割成的形狀,賈張氏的體型,穿的衣服,說得一清二楚。 “就算豬肉是撿的,現在能放我走了嗎?”
賈張氏承認了。
“什麼叫就算是?”
“請明確回答我,是不是撿的?” 警方重新問了一遍。
賈張氏承認了。
巡捕審問完畢,收起筆錄。 “我什麼時候能回家?”
賈張氏問了一句。
“你回不去了,你涉嫌倒買倒賣,要坐牢!” 巡捕回答。
賈張氏當場就蒙了,要坐牢?
“巡捕同志,求求你們,我不能坐牢。”
“我兒子是軋鋼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