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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五德始終說

而此時,鍾離眜讓季布帶領一萬人為先鋒,逢山開路,遇水搭橋。

他自己則親率兩萬大軍斷後,中間則以兩萬士卒來維持秩序,一行人浩浩湯湯地往南而去。

由於奴隸中有不少老弱病殘,一路上走走停停,他們每走5裡就會停下來休息片刻,重新整頓佇列,每走20裡,他們就會派人在海灘插上一根紅旗。

就這樣,他們走到天黑,才走了不到40裡,大約就是20公里。

也許有人會吐槽,怎麼會走得那麼慢?還不如我晚上吃飽飯散步呢。

我隨便都能走個五到十公里,假如走一天,怎麼也能走個五六十公里吧,這等於一百里了,怎麼古代軍人行軍,速度還比不上我?

實際公園走路,那是空著手,無負重。而且只走一天,哪怕行一百里,那也不稀奇。

但要你連續走一個月試試?看看一天能走多遠?

在先秦時期的兵書《尉繚子》中,記載了那個時代真正的行軍速度,步兵日行軍只有30-40裡的速度。

雖然幾千年來軍事技術和道路條件不斷發展,但從秦漢到明清,在行軍速度方面並沒有太大的進步。

古人行軍,除刀矛弓矢外,還要有生活物資,單兵攜行三天口糧。

在影視劇中,軍隊統一身著盔甲行軍的場面一般不會出現在古代戰場上,那都是騙人的。

只因古代的盔甲很重,即使是明清時期因輕便開始流行的布甲,也有20多斤重,再加上武器裝備等長途行軍,士兵的體力消耗會很大。

因此,古代士兵是不披甲行軍的。為的是保持戰兵的體力,以便有敵情時立即能投入戰鬥。

而鎧甲則多由牲畜或平民攜帶。只有當斥候報告敵情,即將戰鬥時,將軍才會下令:披甲執兵。

加上行軍,也不是影視作品中的過家家,軍隊行進,前方至少五里,就要放出斥候偵騎,入敵境後,甚至要遠探幾十裡...

行軍要保持佇列,每行五至十里,就要停下來歇一歇,重新整頓佇列。

因為佇列就是戰鬥力。佇列混亂,一旦遇襲擊,部隊就會崩潰。

同時,如果一支軍隊人數眾多,在古道條件下,行進的道路本來就是艱難的,行軍的快慢取決於其中最慢的部分,即,貨物運輸的速度。

古代行軍時一般使用車輛和馱馬來運送輜重,它們位於軍隊的後方。輜重部隊行軍時,道路已經被大部隊踩踏,更加崎嶇難行,勢必會拖累行軍的整體速度。

此外,行軍路上的各種防護、勘探等必要措施也減慢了行軍速度。

至於走著走著,有人突然內急,要解手了,怎麼辦?

那可不能隨便停!

不報告私自離開佇列,輕則挨軍棍,重則腦袋搬家。

正確操作是先報告,然後隊長指定隊中一人陪同,二人離開佇列解手,隊伍則繼續前進。

解手完畢,立即跑步追趕隊伍。若是隊伍已走出三里,二人尚未歸隊,待歸隊後,二人同打軍棍,並插箭遊行示眾。

如果當了逃兵。古代軍隊,士卒哪裡人,家裡幾口,戶籍地址等等,與如今一樣,檔案上記得一清二楚,就等著全家受連累倒黴。

要不是楚軍輜重不多,而且奴隸也沒什麼財產可言,他們一天也走不了40裡。

至於說每天行軍百里的,那不過是沒有常識的人罷了。

要知道一天走一百里就是急行軍了。

歷史上真正用腳走出來的急行軍記錄莫過於我志願軍38軍113師,那真是突破了人類的極限,用腳跑出來的勝利,他們冒充敵軍的潰敗軍隊,徒步穿行山林,與美軍的全機械化部隊賽跑,14個小時內狂飆73公里,其中還有很多的山路,戰士們只能邊奔跑邊吃飯。

最終成功行軍至三所裡與龍源裡,阻斷了敵軍的退路路線。此役38軍共殲滅敵軍1.1萬餘人,繳獲坦克14輛,大炮200餘門,汽車300餘輛。

這種高強度的急行軍,算是人類歷史上徒步全副武裝行軍的歷史記錄了。

假如天天急行軍,誰能吃得消?到時遇到敵人都沒力氣打仗了,這不是趕著去送人頭嗎?

就在鍾離眜離開的第七天,項莊終於回來了。

望著空空如也的海灘,他都懷疑自己是不是來得太晚,鍾離眜他們是不是已經全軍覆沒了?

幸虧季布他們留在幾個靈醒之人,看到是穿楚軍服飾的人和船隻回來,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