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買的座鐘,被陸芳芳擺到了領袖畫像下的桌子上。
她拿了一塊抹布,好好擦了一遍。
“明誠,你過來上一下弦,調好時間,這東西我不會弄。”
莊明誠應了一聲。
他掀開座鐘的玻璃罩,拿著發條“嘎巴嘎巴”地上起了弦。
見媳婦滿臉好奇的湊在前,他問道:“芳芳,你家裡沒座鐘嗎?”
額……
“一個座鐘這麼貴,我家哪買的起呀?我倒是在別人家見過。”
陸芳芳說的可是實話,在她記憶裡,老家還真沒這個東西,反正每天上工都敲鐘,也用不著看時間。
該說不說,這個年代的工業品,是真的貴。
就她買的這個座鐘,除了票之外,還花了二十塊錢,要知道麵粉每斤才一毛八呢。
縫紉機更是貴,一百二十八塊錢,頂七百多斤的細糧了。
擱在鄉下,除了種地之外,就是幹些副業,養些雞鴨什麼的,一年攢不下多少錢。
想買件像樣的工業品,可不容易。
“這東西挺上的,擰就成,你過來我教教你。”
莊明誠拉過媳婦的手,就讓媳婦上起了弦。
半晌,兩人又對著手錶上的時間,將指標調了一下。
“滴答、滴答,滴答,鐺~”
鐘擺搖來搖去,正好到了正點,發出了鐺的一聲。
“明誠,晚上會不會太吵了?”
“咱倆在裡屋睡,倒是沒事。”
莊明誠說著,扭頭看向了西邊。
陸芳芳也是一樣,朝西邊的雙人木床上看了過去。
外屋就兩個小傢伙在,得看吵不吵到它倆。
“小花、你覺得吵不吵?”
“喵嗚~”
小花懶散地躺在竹筐裡,迷迷糊糊地叫了一聲。
竹筐裡被陸芳芳墊上了軟和的墊子,可舒服了。
翻了一個身子,它的大尾巴搭在腦門上,又睡了過去。
“這個小傢伙,倒是真:()六零隨軍:逃荒,閃婚騎兵哥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