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星人來說“這是更好的選擇”?你們慢慢細品)。
另一種情況是,這是文明差別的鴻溝造成的。外星飛船所代表的文明級別,與地球人之間的差別,比人與螞蟻之間的差別還要大,雙方目前是無法輕易溝通的。因此只能處於“一方是觀測者,一方是被觀測者”這樣一種交往模式。
不過,人類再進化一億年,人類的科學技術在發展一億年,或許雙方就可以輕易的溝通了。不過也難說。
總之,現階段宇宙飛船裡面的智慧生命體,只能默默觀察人類,或是偶爾近距離接觸某幾個人,而不能攻擊地球。
不過,根本的原因是 “太陽系保護令”。
“太陽系保護令?這又是什麼東西?”
實際上,正如地球人類看到的天空繁星的和諧運轉,這意味數量幾乎無限的各類物質世界,並不是處在失控狀態。
數以億計的星星,一切皆和諧運轉。
任何個體都有一定的自由度,但是又都受控於簡單的“基本規律”和地球人看不見的高階智慧星系的“跨宇宙憲法”。
以太陽系為例,我這裡所說的“太陽系保護令”,就屬於“跨宇宙憲法”中的一項內容。
按照這項內容的規定,一旦某個某個宇宙的某個星系內部的某個圍繞恆星執行的行星上產生具有“自我意識”和“主動學習、探索與創造”智慧級別的智慧生命體(例如,地球之上的人類就已經達到這樣的級別),那麼,任何文明程度高於太陽系的其他星系的居民,就不能攻擊或損害這個恆星系。
這是億萬年來,各宇宙的所有高階智慧星系社會之間協商達成的終極協議,也可以稱為“跨宇宙憲章”或“跨宇宙憲法”。這一條款也被稱為“行星級智慧生命所在的恆星系保護令”。
而太陽系因為地球上的人類社會的存在,獲得了“地球人類智慧生命所在的太陽系保護令”。
這也是我對此選擇在地球人類社會投胎重生的主要原因之一。我知道在我的“人體生命結束”之前,地球是安全的。。
我總結一下啊,外星飛船之類的UFo,對地球人的意義在於,地球人要知道“天外有天,星外有星”。
多重的宇宙世界,可以說是無限的,既是空間的無限,也是時間的無限。在無限中,一切皆有可能。
發展地球科技,對於人類來說,儘管地球科學已經發現或發明了“牛頓三定律”,愛因斯坦的“狹義相對論”、“廣義相對論”,量子理論、弦論,等等。
在造物領域,人類發明和創造了蒸汽機、汽油機、原子能發電、太陽能發電,以及太空梭、智慧手機、轉基因大豆、原子彈、射電望遠鏡,等等。
但是,與宇宙尺度的“億億年“單位相比,算上地球工業社會之前的農業社會,地球人類的科技歷史也只有幾千年,可以說,面對浩瀚的星空,人類科技還只是剛出生的嬰兒。
是啊,人類文明才剛剛開始……
今天,我作為地球人,我60多歲了,經歷了小時候中國農村極度的貧窮,沒有飯吃、沒有衣服穿,然後是1978年開始全中國人民夜以繼日地勞動,生產各類商品,進行各種買賣交易。幾十年後的今天——現在,我住在城市的公寓裡,吃的很撐,穿得很酷,用智慧手機看微信朋友圈、看手機上的小影片節目,過著自認為“很豐富的生活”。
而這只是一個無比微小的參照系,就像地球詩人的詩句:“在宇宙的微塵裡,人類就像閃電……”
我先到一句話,這也是一個哲學命題:
“你以為你站在發展的終點,其實你站在發展的起點。”
本章最後,我再回答一個疑問:“是不是地球上的一些國家政府故意隱藏了政府與UFo打交道的證據?”還有人疑問:“地球上的某些高科技成果,是UFo洩露給地球人的?”
我要說:“這是沒有根據的猜測。”
地球人類社會的政府,難道比個人高明很多嗎?
個人不要太自卑好嗎?
(我想讀者能夠理解我的言外之意)
至於科技嘛……
不同的宇宙、不同的星系物質世界,各有各的執行法則,大路朝天,各走一邊,一般不會互相干擾。
至於地球上的“高科技”,也只是基於地球物質世界的特殊執行法則而發現、發明、創造、組合而已。
已經去世的地球的物理學第一大師愛因斯坦認為:存在一個適用所有宇宙的“統一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