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地球讀者朋友——
前一章我說起四萬年前的戀愛,意猶未盡啊……
我接下來說說四萬年前的地球人愛情,跟今天的網際網路和移動網際網路時代的人類愛情,有什麼不同?
那個時候的地球,是綠色植物的世界。
在漫無邊際的草地、樹林、溪流之間,零零星星的人類就像是夜空中的幾粒星星。
那個時候的人類文明,還沒有今天的文學作品,也沒有學校和教師,沒有劇院和飯店……
我握在手裡的,只有石塊或是野花。
在我小的時候,跟長輩們學會了一些簡單的發音,可以表達飢餓、不滿、疼痛、愉快、索取……
那時,追求女孩也不需要寫信,請吃飯。
那個時候的人類還沒有書寫的習慣。一切溝通和交流都是透過口頭語言。
我和我的女孩的愛情,是透過行動來表達的。
我會把好看的野花送給她,我會長久地撫摸她的臉、她的耳朵、她的身體。
我撫摸她的時候,她溫順地躺在我的懷裡,一動也不動,像是睡著了。
有時候,我們會坐在山頂的大塊的岩石上,默默看著太陽西下時上頂上的橘紅色的晚霞。
今天回憶起當年的情景,我怎麼感覺自己像文藝小青年呢。
我看到今天的年輕的情侶們,一起去看電影,一起逛商場,買衣服和鞋子,買項鍊和戒指,買奶茶和髮卡。當然了,到了談婚論嫁的時候,要考慮在城市裡買房子,買車子。對了,買房要買學區房……
四萬年前的人類是沒有房子的。
也不能說沒有房子,有山洞,有木頭和泥巴搭建的簡易的窩棚。
山洞是用綁在木棍上的尖石一點點挖出來的。
山洞的地面鋪上茅草和獸皮。
我的女孩生的第一個孩子,就降生在山洞的獸皮之上。她躺在獸皮上,剛出生的嬰兒睡在她身邊,從她體內流出的血液染紅了獸皮下的沙土……
我愛她。是的。
在她活著的時候,我總是想把最好的給她。
其實也沒什麼最好的,無非是把她抱起來趟過冬季的浮著薄冰的河流,或是為她獵殺一頭老虎。
我還記得我肩扛著死去的老虎走近山洞時,她看著我的那副敬佩的神情。
真有意思,本質上說,我並不是人類,我這個靈魂只是偶爾以人類肉身的方式活過……
但是,愛情就是會讓你激動不已。
那個時候的人類,沒有憂鬱、憂慮、憂傷。
我從沒有想到“人生苦短”或是“韶華易逝、愛情隨風”。
我是沒有這樣的情緒。
在荒野上,不會有多餘的情緒。
那時的人們——多數人都是在與野獸、或是與其他部落的戰鬥中突然死去了。
當你面臨突然的死亡的時候,或是你看慣了突然的死亡的時候,你並不會害怕死亡,你會抓緊活著,抓緊找到吃的,找到可以與你一起四肢交纏的人。
對我來說,和我所愛的女孩耳鬢廝磨終日,是無比快活的,你沒有時間嘆息。
我那時也不會考慮人的價值,或是人生的意義。
前面我宣告過:我已經活過無數的世代,我的靈魂比人類所知的宇宙還要古老。我有太多的記憶。
這就是為什麼人類的進化竟然導致“新生的人類不記得前世的記憶”,因為太多的記憶也會太沉重。
我是一個特殊的靈魂,當我以人的肉身的方式存活於地球,我仍然會保有關於無數前世的記憶。當然,也並不是全部記憶,而是我認為非常重要的記憶。
再說回四萬前的我……
大多數時間裡,我考慮的是下一頓飯吃什麼?到哪裡去找到吃的?不只是給自己找到吃的,更重要的是給我的女人和我的孩子找到吃的。
我現在忽然想起來了,那個時候(200萬年前)我們部落裡的人互相碰面時說得最多的話就是“你吃了嗎?”
唉,滄海桑田啊。
當年我和我的女孩灑下愛情的汗水的地方,今天已經或是化成山脈,或是陷落成湖泊。
我用過的石斧或是鋪在身下的獸皮,早已經化為灰燼。
但是,多麼神奇啊,我的靈魂,跨越四萬年的時空,竟然還能憶起四萬年前的留在唇齒之間的親吻。太有趣了。
……地球上曾經有一位作家說過這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