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章,說到了人的身體會消滅,而人的靈魂會永生。
而既然靈魂是不死不滅的,那麼,現世的這具人的肉身死亡了,原來蝸居在其中的靈魂和肉身又有什麼關係呢?
我前面說過,人的靈魂,是一種具有較多能量的靈體。
達到人的靈魂這個級別的靈體,一般來說,是會繼續相對獨立的存在下去,始終具有自我意識和自由意志。
微妙的是,那些進入過人類肉體的靈魂,這個靈魂不但被囚禁在人的身體之內,而且還會與肉身之內的意識體相結合。
我把這個意識體稱為“精微意識體”。這個“精微意識體”不同於靈體(靈魂體)那樣的自由,而是受制於因果報應。
我曾經在某個世代投胎到某個星球,那時我的身份是一名戰無不勝的將軍,但是我卻死於一顆流彈(不知道從哪裡射來的的一顆子彈),那時我正騎著馬在野外散心。
在我彌留之際,我的思緒向過去返回,一直返回到一萬多年前,我也曾在這個星球投胎,那時的這個星球還是狩獵社會,我在一次狩獵中,射出的箭無意中射死了一個新婚的男子。
在彌留之際的模糊的意識中,我知道,就是這個靈魂寄身的一個士兵,在我經過那片狂野時,這個擔任流動哨計程車兵朝我開了槍。在這個靈魂所纏繞的意識體中,我這個一萬年前的仇敵的影子,從未在他的報復的意念中消失……
現在,我要說說“靈魂”和“意識體”之間的關係。
凡是以物質軀體存在的智慧生命體,都存在這個情況,我把它稱為“痕跡糾纏”。
什麼是“痕跡糾纏”?
就是物質軀體的所有運動,表象層面的、心理層面的、心靈層面的運動,都會留下痕跡,這個痕跡會糾纏在這個物質軀體智慧生命體的意識中,並粘連在物質軀體內的靈魂上。
我為什麼稱為“痕跡糾纏”?而不是“因果報應”?
這是因為因果報應是對錶象的解釋,而“痕跡糾纏”才是本質發生的事件。如果物質軀體智慧生命體都放下“痕跡糾纏”,那麼就不會有”因果報應“的事發生了。
也就是說,因果報應是存在的,但是,僅限於物質軀體智慧生命體之間,由“痕跡糾纏”引發的恩恩怨怨。
對於我這樣一個見到過億萬次滄海桑田的古老靈魂來說,我早已放下任何過往的“痕跡糾纏”,所以即使是投胎到物質軀體之中,而成為像人類這樣碳基智慧生命,我也不擔心會失去我的自由意志,因為我已經超越了“痕跡糾纏”,因而斬斷了所有自我尋求因果報應的慾望。
那麼,這樣的話,我是不是就不會遭受因果報應了?
不,我還是有可能遭受因果報應。為啥?
舉例說明吧,當我投胎成為一個人類的一員,我跟所有人的緊密交往,都可能給其他人留下“痕跡糾纏”,或者因某事而愛上我,或者因某事而恨上我,恩恩怨怨就此產生。
我是樹,彼是風。樹欲靜,而風不止。
那麼,在我輪迴為人的一世又一世,那些心懷“痕跡糾纏”的人找上我,或是要報答我,或是要報復我,怎麼辦?
好辦。我只有以平常心待之。
即使是那要報復我的人把我關進牢房,我也坦然且平靜的接受這個處境,在這個處境中“做最好的自己”。
哎,當我想到我是一個永生之靈,那麼,任何有時間界限的經歷,對我來說,都是值得珍惜的修行之旅。
有詩為證:
沉沉浮浮,浮浮沉沉。
生生世世,生生死死。
生命不息,進取不止。
或順或逆,皆我道具。
下一章,接著聊“人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