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著法子整治她。
“那個男的死了,你乾脆就隨他去了吧。還能留個‘忠貞’的好名聲。”
“誰說我死了。”
收拾利落、換上古代衣著的王荀,特別是這身紅色禮服,襯托得他氣色極好,一點都不像是剛從死人堆裡爬出來的。
王荀大步流星挺進禮堂,雙手攙扶起念柔,深情款款,說:“夫人,我們拜堂吧。”念柔雙唇微起,驚愕之餘眼眶微微溼潤。
一鞠躬,二鞠躬,三鞠躬,禮成。
一對“新人”相互扶持而去。留下二小姐、三小姐等人羨慕的眼神。
雖然知道那個死丫頭從亂葬崗帶回來個男人,大家都以為是個半死不瘸、或是醜陋無比的男人,都等著看笑話呢,沒想到王荀居然長相不錯。二小姐尤其看得清楚,因為拜堂時王荀是靠近自己這邊的。那黝黑的髮絲,那板正的身形,那高聳的鼻樑……簡直是讓人移不開眼,更重要的是,他身上有一種身邊男人都沒有的氣質,是無形的,讓人捉摸不透。
“自此,念柔就是你的人了。”也許出於感激,念柔一改那日潑辣樣。
“別別別,我只是救急,救急啊,救人於水火,不用太當真啊。”
“你是看不起我,連你也欺負我。”念柔眼含淚水。
“誤會啊,我是真心想救你,在亂葬崗想要救你的性命,剛剛拜堂是救你的自尊。”
“幫人不幫到底,那還不如不幫。”陽光透過珠窗灑在唸柔臉上,左臉那道疤彷彿變淺了。
“你忘了,是你先求救的啊,我本來想死了得了,後來就一不忍心,一不小心,誤打誤撞把血塊給你氣出來了。”
念柔扭過身子,背對王荀,王荀一時間不知如何是好。
“就這麼定了,以後你就是我的郡馬,我就是你夫人。至少,名義上要這樣。不然,就拉你去餵狗。”平淡的語氣說出狠毒的話。果然,這才是她真實的樣子。
“對了,還沒問你名字。”
“王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