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們縣裡有一個叫鄭剛的人,他開著一家白事店,經營著“死人”生意。
此人相貌極為特殊。他身材魁梧,眼大眉粗,當中的鼻子又大又厚。鄭剛通體面板黝黑髮亮,唯獨那張臉透著紫紅色。
我們這裡的人常說,這就是老天爺賞飯吃,鄭剛天生就是幹這一行的。
平日裡,鄭剛除了做一些棺材、骨灰盒、紙紮之類的白事生意外,他還有一個特殊的工作,那就是“搬屍”。
說起“搬屍”,很多人都不怎麼理解。大家可能會想到古時候在義莊的守靈人,或是官府中輔助仵作驗屍的仵工。
其實,這樣想也沒錯,鄭剛做的這些工作,和古時候的職業的確有些相似。
我們縣位於中西部地區,這裡有豐富的礦產資源。既然資源豐富了,相應的工礦企業就很多。那時候各方面的管理政策並不完善,這導致很多私挖亂採現象的出現。
由於很多小型礦沒有合格的安全資質,這使得縣裡幾乎每年都會發生大大小小的礦難。
而在每起礦難中,幾乎都會死人。鄭剛的工作就是搬運這些工人的屍體。
那個年代,一旦發生礦難。工礦企業秉持的原則就是能瞞報就瞞報,實在瞞不下去,就儘量少報。而要完成這項任務,就需要儘快和遇難者家屬私下達成協議。一旦協議達成,礦方就會在第一時間將屍體火化,家屬是拿不回遺體的。
就是在這樣的大背景下,鄭剛開始了自己的“副業”。
每當礦難發生後,企業裡就會有專人來找鄭剛。由於這種事知道的人越少越好,所以鄭剛的工作時間往往被安排在後半夜。
到這裡,有人不禁要問,為什麼企業自己不去將屍體搬出來,反而要找個外人來辦這件事?
其實原因很簡單,那就是沒人敢做。
礦難的原因有很多種,包括粉塵和毒氣爆炸、地震活動、透水或者機械故障等。遇到這些事故的工人,身體往往會變得支離破碎,不成人形。這種恐怖的場面是一般人無法直視的。
而且,礦難發生後,作業區域依然非常危險。誰會在這個時候下到礦裡,去搬運屍體?
唯獨鄭剛不這麼想。對於屍體,他早已司空見慣。而井下的危險,他也從不在乎。按他的話來說,老天既然給了他這副皮囊,他自然不能浪費。
鄭剛有個規矩,那就是搬運屍體的時候,只能他一個人下去。而且對於費用方面,他也從不講價。一具完整的屍體,要價五千。而需要拼湊的屍體,則是一萬。不過對於費用這塊,沒有哪一個礦主會和鄭剛討價還價的。
鄭剛做事情非常的仔細,他在收斂屍體時並不糊弄,而是保持了一種對亡人的尊重。
每次到達出事現場,鄭剛都會攜帶很長的紅布。他會用紅布將死人的頭裹起來,然後再背出礦洞。如果屍身不幸被炸的粉碎,他也會仔細的尋找每一個屍塊。他會在井下將各部分軀體拼在一起,直到確認完整後,他才會再次將屍塊分裝入紅布內。
正是由於鄭剛的工作,才使得這些亡魂能夠得到安葬。
久而久之,鄭剛的“副業”不再侷限於礦難。有些建築工地上出事,或是發生了嚴重的交通事故後,人們也會去找鄭剛幫忙。
介紹完鄭剛,我們再來說說他的妹夫,吳明。
說起吳明,在縣裡倒也算是名聲響亮。不過和鄭剛相比,他這個名聲卻是臭的。
吳明自幼跟隨父母從外省來到我們縣,一家人在這裡做起了蔬菜生意。說是生意,其實就是在集貿市場中擺攤子賣菜。雖然家境算不上富裕,但溫飽還是沒問題的。
吳明從小就淘氣。在上小學時,他因為多次打架,差點就被學校開除。而上了初中後,吳明更是變本加厲。他結識了校內外的很多不良分子,成天干著偷雞摸狗的事情。上到初三時,他就輟學了。
父母多次勸兒子來菜攤幫忙,但都被他拒絕了。手裡有錢時,他就會去網咖上網。沒錢了,他也會找其他孩子去搶些錢花。
這種狀態一直持續到他18歲成年。那一年,吳明因為盜竊,被判處一年零七個月的有期徒刑。而就在他坐牢期間,家中卻發生了變故。一次,父母在凌晨進貨的路上,發生了車禍。這導致母親當場身亡,而父親在搶救過程中也斷了氣。
身在獄中的吳明,倍感悲傷。出於人道主義,監獄方面給他臨時安排了一次外出的機會。那一晚,吳明在警察的看護下,為父母守了一夜。第二天傳送完二老後,吳明才被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