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庇護所發生了十二級地震。
地震的中心點正是三號據點。
當然這個地震不是指真的地震,而是三號據點所發生的事情。
三號據點的事情經過宣傳部的大力宣傳,快速的讓桃源庇護所的每一個人都知道了。
而且為了這件事情,宣傳部還特意在桃源庇護所的所有宣傳欄都出了三份公告,這三份公告都是為這件事情而寫的。
第一份公告:
把三號據點發生的事情經過寫的清清楚楚,就是三個流民被欺負,然後又被牽扯出了三號據點管理楊欣貪汙腐敗的事情。
還有對所有相關人員的處置結果,楊欣被直接殺了,有的人被撤職,還有人被貶為流民……
有圖有真相。
絕對真實。
這件事情能引起巨大的地震,不是因為楊欣被殺了。
而是這次事件被處理的14個人中,不但有最底層的流民,還有流民管理,甚至還有駐派在三號據點的六個正式居民。
這些階層可以說是涵蓋桃源庇護所的所有人……
這件事情能在流民中引起巨大的震動,自然是因為受害者是底層的流民。但是最後的處理結果實在太讓她們意外了,這讓她們不再像以前那麼活的小心謹慎了。
而這件事能在管理層和正式居民中引起震動,是因為處理結果讓她們害怕了,不管是流民管理還是正式居民,都沒有人想被降職。
因為身份和待遇都相差太遠了。
尤其是正式居民,如果突然變成最底層的流民,那無異於從天堂一下子到了地獄,怕是讓人想死的心都會有。
第二份公告:
宣傳部除了寫了三號據點發生的事情,同時還再次出了一份公告特意宣傳桃源庇護所的規矩,尤其是如果再次遇到高靈靈三女這種事情後,庇護所的人該怎麼做。
首先,自然是高靈靈她們三個當事人該怎麼做,如果她們遇到欺辱或者剝削,那麼她們可以逐級向上面反映問題。
先可以向她們的主管楊欣反映,如果楊欣不作為,亦或者是包庇別人。
那麼高靈靈她們就可以升級為投訴,首先可以向據點內部的督察部門投訴,再不行就可以向總部駐派過去的人員投訴……
總之,如果高靈靈她們在上級那裡問題沒有解決,那麼可以再繼續向上級部門反映問題。
但是不能私自鬧事,否則同樣要受罰。
而且如果敢惡意投訴,那麼屬於以下犯上,後果很嚴重。
然後就是據點的管理或者是那些總部駐派在據點的人該怎麼做,如果她們有人發現據點有什麼問題,但是不處理或者不上報,那麼就以從犯罪處置。
流民找據點的管理反應問題,如果管理能公平解決,那麼自然就是正常解決就可以了。
而如果據點管理不解決或者不公平,當流民把問題升級為投訴時,這時候相關職能部門的人員不能單獨一人處置,需要最少兩人互相監督處置問題。
並且在解決完問題後,需要有書面記錄報告,需要所有當事人簽字,並且需要再遞交給上級部門稽核簽字……同時電腦中也需要有詳細的記錄在案,好方便以後調查。
總之就是,在據點裡面如果是流民不遵守庇護所的規矩,自然有管理人員收拾和處罰她們。
如果有管理人員不遵守庇護所的規矩,甚至是在據點裡面肆意妄為的欺辱人或者貪汙腐敗,只要流民或者各職能部門的管理者都按照庇護所的流程來辦事,那麼事情自然能公正的解決。
很多時候,其實官府制定的法律或者是規矩都是公平的。但是最後往往讓底層的百姓覺的非常不公正和黑暗,其實就是在處理事情的過程中有太多的人為因素。
比如不作為,比如官官相護……
張文就是要用這次的案子,成為桃源庇護所的標準,看看以後還有誰能承受後果瞎搞。
而且這次的事件,其實不單單是為最底層的流民做了一個示範。
以後庇護所任何階層的人,只要遇到不公平的對待,都可以站出來反映情況,甚至包括治安隊的女兵。
這樣以後這種事情發生的機率,不說能絕對的杜絕,但是肯定要小很多很多了。
第三份公告:
其實三號據點的事件,雖然肯定是那個錢小娟和楊欣她們的錯,受重罰也是理所應當……
但是換個角度想,有時候她們努力爭取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