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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從心所欲院使告老 裁冗衡鈔尚書履新(3)

他想起今上即位時對親王弟弟們的賞賜,恨不能把個國庫掏空了以證自己親親之心, 但賞賜畢竟有限,章制才是根本。

“假先帝不改,皇上也不改,捉襟而肘見了,陛下的子孫再做這件事時,一句‘祖制不得更改’,豈不是使皇上處於兩難的境地?”

永樂一笑。雖然他當年對鬱新的大減親王祿米之制也不滿,但今天,站在皇帝的視角 看,太有必要了。皮之不存,毛將焉附?國家享祚綿遠,才有親王的長久受益。他靜下心, 繼續聽原吉的探究。

“繼太祖之後,皇上也是建法立制之人,勢不容辭,故臣想多說幾句。陛下即位以來, 籌建北京,兩京供應,河海轉運,所需遠遠大於過去;此外,臣之巡視、採訪及治水、治 蝗,和州縣官吏接觸不少,深感各衙門人浮於事,積弊甚多,有這麼幾個法子陛下看是否 合適。第一就是裁冗員。大明開國數十年來,國力日強,人丁興旺,然各部院及地方衙門 都出現了掛名閒差和許多沒有多少事可做的書辦、雜役,任其所為,靡費無算。所以需歸 攏事務,裁撤冗員。以每個衙門減十人算,全國一到四品的官衙也有百十個,就會少了上 千個吃閒飯的人。以每人每月一石俸米算,朝廷每月就會少支出一千多石,而這一千多石 是三十個六口之家半年的糧食,能養活一千個軍士一個月。這一千多人若是去種地,每年 增個幾千石不成問題。何況,五品以下的衙門還有不少呢?”

永樂滿意地看著夏原吉,微微頷首。他在北平時,和當地三司的官員接觸不少,但對衙門內部的人和事不甚了了,經夏原吉一提醒,還真覺事不小,官養之碩鼠也!

“第二是嚴鹽法。國初以來,分別在廣東、海北、四川、雲南等產鹽之地設立了七處 鹽課提舉司,專營食鹽,洪武中期歲辦大引鹽三十五萬二千餘引、一億斤左右,至洪武末 已不足二十五萬引。原因是權貴之家參與圖利,唆使子弟偷運私鹽,既壞國法,又使國家 蒙受鉅額損失。臣以為,此事關係國家收入和邊防安危,執法要嚴,無論公侯勳戚,有犯者一律逮治。就像太祖時痛殺駙馬歐陽倫,殺一儆百,毫不留情。”

夏原吉發狠的勁頭永樂還是頭一次見到,這麼個說話都不高聲的人,說起殺人,說起懲治私鹽販,竟毫不手軟,大出他的意料。他忽然想,假如把夏原吉放到刑部,也一定是個執法必嚴的得力之人。他挪了挪身子繼續聽著。 “第三是衡錢鈔。太祖時,初置寶源局於應天府,鑄‘大中通寶’和‘洪武通寶’制錢,洪武七年設寶鈔提舉司,造大明寶鈔,每鈔一貫準錢千文、銀一兩,四貫準黃金一兩, 五貫為一錠,禁民間金銀易貨交易。三十年來,朝廷出鈔太多,收斂無法,至洪武末兩廣 之民有以錢一百六十文折鈔一貫,其值約比洪武初少了七八成,臣在治水時已看到小民重 錢輕鈔的事實。故臣以為,一則承認寶鈔一貫只值銅錢百餘文的事實。二則千方百計,大 量回收寶鈔。先是准許官民百姓以舊鈔易新鈔;其次是鹽官可納鈔支鹽,百姓軍民納鈔購 鹽。天下人民約一千多萬戶,官軍不下二百萬,月食鹽一斤者納鈔一貫,每年可回收寶鈔 五千餘萬錠。再次是把官府所存積薪、竹木賣到市上,又可回收大量寶鈔。四則宗室帶頭 使用寶鈔。親王以下應與衙門官員一樣,祿米皆改支鈔或米鈔兼半……”

夏原吉一門心思宏發議論,話題又扯到宗室上,生怕皇上生出什麼想法,趕忙打住。 見皇帝沒有反應,才又接著說,“五則不能無限造鈔,每年流入官民手中的新鈔不應多於 收回的三之一。第四是清倉場。或一時或一事,多年來,朝廷已不知在各地設了多少倉場, 或儲糧,或儲木,或儲柴,臣這次也見了幾處,連那千年的巨木都有朽的時候,何況其他。 臣以為,這些倉場能用的要用起來,或歸地方或歸衛所,棄之不用的要徹底清理,也是一 筆不小的收入。第五是廣屯種。古言,安民之本在於足用,足用之本在於勿奪時。農耕、 軍屯、商屯一齊上,適時耕種,百姓大安而府庫充盈。此事臣已和兵部尚書金忠達成初識, 待思緒完善後,再和陛下共議。第六是平賦役。太祖時所定田賦,官田畝稅五升餘,民田 減二升,惟蘇、松、嘉、湖四府,因怒其當年為張士誠死守,田賦加倍,畝稅有二三石者, 後來雖有減少,但蘇州一府秋稅糧二百七十四萬六千石,幾乎和浙江通省相等。賈誼言, 民不足而可治者,自古及今,未之嘗聞。臣以為,浙西雖膏腴之地,但連年遭災,皇恩浩 蕩,所免逋賦已數百萬石,外加賑濟早過了一千萬石,不如平其賦稅,稍高於別地即可。 至於役法,